此次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全面进入试点阶段。

据《中国国土资源报》报道,7月2日到3日,国土资源部在北京召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培训班。培训班围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和33个试点实施方案作培训。

此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主要在33个试点地区展开,目前33个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国土资源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复,改革试点进入全面启动阶段。

由于土地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流转的敏感性,“慎重稳妥”始终是三项改革试点的关键词,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也一再被中央强调。

从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的历次政策解读来看,底线原则一再被强调,主要是担心一旦建立开放竞争的建设用地市场,农民会盲目卖地建房,因而冲击耕地红线,威胁粮食安全,损害农业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此轮土地改革是在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展开,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方向。而在三项改革试点中,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征地范围,被摆在首要位置。

《意见》明确要缩小征地范围,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并实行超标宅基地有偿使用的制度。

土地问题专家郑振源透露,《意见》提出要提高征地补偿费用标准,但提高多少,并未作出具体规定,这就给地方试点留出了空间。同样,缩小征地范围亦未给出具体范围限定。

郑振源对早报记者表示,缩小征地范围建立在有大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基础上,而目前可入市的农村土地仅为存量乡镇企业用地,数量有限;且宅基地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通,这样农村能够入市的土地数量十分有限,征地范围缩小仍有一定困难。

据郑振源了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范围,限制在不到集体建设用地总量5%、经合法批准的存量乡镇企业用地上。

“农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经有宅基地的农户,对宅基地并无需求,新立户的农民可申请到无偿使用的宅基地,农村内部宅基地流通的市场需求不大。”郑振源说。

不仅如此,缩小征地范围还存在现实困难。郑振源指出,近几年,地方财政收入在减少,还有很多地方依靠“土地财政”。征地范围缩小,意味着政府土地出让金减少。

在郑振源看来,地方的顾虑成了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改革推进的难题之一。不过他认为,由于此轮试点范围较小,土改对“土地财政”的影响相当有限。

根据今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33个土地改革三项试点地区名单如下:

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河北省定州市、山西省泽州县、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辽宁省海城市、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黑龙江省安达市、上海市松江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浙江省义乌市、浙江省德清县、安徽省金寨县、福建省晋江市、江西省余江县、山东省禹城市、河南省长垣县、湖北省宜城市、湖南省浏阳市、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海南省文昌市、重庆市大足区、四川省郫县、四川省泸县、贵州省湄潭县、云南省大理市、西藏自治区曲水县、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甘肃省陇西县、青海省湟源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