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在市民大厦公积金业务处理窗口,市民们争先恐后地处理每月贷款偿还业务。

如果你的公积金账户有大量余额闲置,同时每月又要偿还一笔不小的公积金贷款,那么解决这一矛盾的好政策来了——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推出按月冲还贷业务。这一政策意味着,职工现在偿还贷款时,不必再提前筹措资金,只要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就可直接利用现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减轻还贷压力!

市民:提高使用效率减轻还款压力

7 月13 日上午,市民张先生与妻子笑盈盈地走出市民大厦,他俩刚刚顺利办完了按月冲还贷业务。让他们欢喜的是,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直接冲抵贷款“月供”了。“这个惠民政策对于工薪阶层而言是一个特别大的福音,大大减轻了我们的还贷压力,让我们夫妻俩11 万多元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派上了大用场,相当于将这11 万元‘变现’了。”张先生欣喜地说。

据了解,公积金可按月冲抵房贷这一惠民新政策,7 月9 日在榆林市一上线,就受到了市民的大力欢迎。7 月13 日,记者在市民大厦看到,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的市民络绎不绝,大家纷纷称赞这一政策大大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减轻了购房职工的还贷压力。

“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冲抵,每个月可以不用从自己的‘荷包’里掏钱或少掏钱了,省下的钱可以灵活用于家用或其他投资。”事业单位上班的李先生说,这比以往按年冲抵更加划算。

条件:正常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有公积金房产抵押贷款且不为他人担保,信用良好无逾期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方便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偿还公积金贷款,简化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程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按月冲还贷业务。它是以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不改变贷款年限、还款方式的前提下,按月从委托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公积金,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利息的还贷业务。

记者了解到,只要正常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在榆林市辖区有住房公积金房产抵押贷款且不为他人担保的,信用良好无逾期,就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各服务厅、管理部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

特别提醒:关注还款情况避免发生逾期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办理了按月冲还贷业务,应始终关注还款情况,及时查询、实时关注公积金缴存情况,因未按时缴存公积金、公积金账户被冻结等原因造成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够还款时,要及时往还款银行卡内存入足够的还款资金,保证还款日能正常扣划,避免发生逾期情况,从而影响个人信用。同时,申请过按月冲还贷业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再受理柜面提取业务。冲还贷期间,如果需要变更委托人扣款账户,终止冲还贷业务或发生借款人变更、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申报变更登记。

来源:榆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