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将要开垦为农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除旧地块)和要用于农民布局、农村发展、城市建设的地块(即新地块)共同组成,拆除旧事业用地,通过土地复垦和利用,项目区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提高,建设用地总量不扩大,

增减挂钩指标全力保障第一书记涉及的扶贫村庄,符合增减挂钩条件的全部纳入到增减挂钩试点范围。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组织增减挂钩项目区时,优先考虑第一书记涉及贫困村庄特别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村庄,并及时做好用地的报批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土地合法权益。拆旧复垦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农民新居建设需要,并留足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土地所有权仍属于拆旧区集体经济组织,其经营使用由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确定。增减挂钩收益及时返还涉及的贫困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