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21-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没有重大的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当前信息重新厘定计量报告期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的精算假设。此项会计估计的变更增加计提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2,749百万元,增加计提应收分保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25百万元,合计减少税前利润金额人民币2,724百万元。

一、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本公司没有重大的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赔付率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相关负债。本公司2021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

二、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本公司没有重大的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1.具体内容

本公司报告期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的精算假设,是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当前信息重新厘定计量。

2.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2021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保险准备金精算假设,假设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合并利润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期间,上述假设变更增加计提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2,749百万元,增加计提应收分保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25百万元,合计减少税前利润金额人民币2,724百万元;本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已经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半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三)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代码:601319 公司简称:中国人保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王智斌董事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书面委托王清剑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高永文董事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书面委托邵善波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

4. 本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5. 根据2021年8月20日董事会通过的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44,223,990,583股为基数,建议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7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7.52亿元人民币(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为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保险公司,创立于1949年10月,目前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大型综合性保险金融集团,于2012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股票代码:1339),2018年11月在上交所上市(A股股票代码:601319)。本公司在2021年《财富》杂志刊发的世界500强中排名第90位,较上年上升22位。

本公司分别通过人保财险(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2328,本公司持有约68.98%的股权)和人保香港(本公司持有89.36%的股权)在中国境内和中国香港经营财产险业务;分别通过人保寿险(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80.00%的股权)和人保健康(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约95.45%的股权)经营寿险和健康险业务;通过人保资产(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对大部分保险资金进行集中化和专业化运用管理,通过人保养老(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开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业务,通过人保投控(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开展以不动产投资为核心的专业化投资,通过人保资本(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对集团内外的保险资金和非保险资金开展以债权投资、股权投资业务为主线的另类投资,通过人保再保(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100%的股权)开展集团内外专业再保险业务,通过人保金服(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作为集团布局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业化平台,并在银行、信托等非保险金融领域进行了战略布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单位:百万元

注:每股净资产增减百分比按照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得出。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增减百分比按照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得出。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总数

4.2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除持有公司6,313,368,327股A股外,还作为实益持有人身份持有524,279,000 股 H 股,并通过境外管理人持有649,000股 H 股。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其他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因香港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股东所持股份。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4.3 控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1公司业务概要

1.1.1主要业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注:人保寿险和人保健康2020年1-6月的半年新业务价值按照2020年12月31日评估日使用的假设重新计算。

单位:百万元

注:市场占有率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中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原保险保费收入,自行统计和计算,分别为人保财险占所有财产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以及人保寿险、人保健康占所有人身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从2021年6月起,银保监会公布的财产险公司和人身险公司汇总数据口径暂不包含保险行业处于风险处置阶段的部分机构)。

1.2业务分析

1.2.1 人保财险

(1)主要险种经营信息

单位:百万元

(2)财务分析

单位:百万元

1.2.2 人保寿险

(1) 按险种分析

1.2.3人保健康

(1)按险种分析

1.2.4资产管理业务

单位:百万元

(1)投资组合

(1)其他固定收益投资包括二级资本工具、理财产品、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信托产品、资产管理产品等。

(2)其他包括投资性房地产、股权投资计划、归类为投资合同的再保险安排、非上市股权投资、衍生金融资产等。

(3)贷款及其他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定期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保户质押贷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及投资性房地产等。

(2)投资收益

(1)净投资收益=总投资收益-投资资产处置损益-投资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

(2)总投资收益率(年化)=(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期初及期末平均总投资资产-期初及期末平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3)净投资收益率(年化)=(净投资收益-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期初及期末平均总投资资产-期初及期末平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1.2.5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1.2.6偿付能力

单位:百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18%,较2020年年末上升13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69%,较2020年年末上升12个百分点,在业务规模增长的同时,利润总额与净资产实现更快增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同比提升,体现了高质量发展的转型成果。

截至2021年6月30日,人保财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09%,较2020年年末上升20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69%,较2020年年末上升19个百分点;人保寿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66%,较2020年年末上升5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8%,较2020年年末上升5个百分点;人保健康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2%,较2020年年末下降13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2%,较2020年年末下降10个百分点。

2.未来展望与风险分析

2.1未来展望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在新发展格局下,国家战略、人民需求,将给保险业带来巨大发展空间,保险业依然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2021年上半年,我国宏观经济两位数增长,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经济条件,但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车险综合改革客观影响财产险业务发展增速,人身险传统营销模式面临现实冲击,国内外金融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保险业面临变革创新、转型升级的历史关口。

2021年下半年,我们将坚定决心、保持定力,以创新变革为动力,以改善供给为主线,以提高质量为主题,扎实推动“卓越保险战略”实施,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实现“卓越保险战略”首年旗开得胜。

保险板块将有效把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机遇,充分挖掘保险资源,坚持客户导向,围绕“六大战略服务”,开辟新业务和市场增长点,强化精细化管理,实现发展质量效益双提升。其中,人保财险将坚持有效益发展的方向,不断夯实作为“卓越保险战略”主力军的基础。加强车险精细化管理,巩固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业务优势,大力推动商业非车险业务发展;消化历史包袱、推进打假减损,重点解决承保、销售、理赔等成本管控的痛点,实现成本领先。人保寿险将统筹业务发展与价值提升,深化构建市场化体制机制,探索先进业务模式,持续推进“磐石计划”,稳步壮大绩优队伍,丰富和优化产品供给,扎实做好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人保健康将提升专业健康险经营的能力,在专业健康险产品、健康管理服务等方面加快突破,探索打通医疗、医药、医保“三医”的有效途径,努力建设“产品公司、平台公司、科技公司”。人保再保将加大支持直保公司产品创新,深化主业协同。人保香港将加强能力建设,深度挖掘中资业务。

投资板块将持续完善投资管理体系,构建“战略资产配置-战术资产配置”有效衔接的资产配置框架体系,加强产业布局投资顶层设计,加快战略性投资项目落地,更好地发挥服务战略、服务主业的“双服务”作用。人保资产将强化二级市场权益投研能力,加强业绩对标,保持领先投资收益率,积极推动公募基金等第三方业务发展。中诚信托将加快业务转型,积极发展主动管理型业务,推动管理资产规模企稳回升。人保养老将重点推进团体养老金、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等领域的产品、布局、系统建设,提升市场拓展能力。人保投控将增强不动产投资管理和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多层次养老产业建设。人保资本将加大固收产品创新力度,深化与保险板块互动。

科技板块将打造科技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和数字化建设,强化保险科技创新与赋能,同时在运用新的体制机制完善商业模式、推动互联网保险服务方面加快探索。

2.2可能面对的主要风险及应对举措:

一是宏观环境风险。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经济整体复苏较慢,下半年经济增长速度可能减弱。国内经济恢复仍不均衡,全年经济增长前高后低,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对企业带来生产经营压力。宏观环境变化会对本集团经营管理、业务发展、投资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本集团高度重视对全球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内外部经济形势的研究,持续关注全球疫情发展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不断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

二是资金运用风险。央行实施全面降准,国内权益市场持续波动,债券市场震荡下行,低利率环境下资产配置难度上升,资产负债匹配难度和再投资压力升高,推动长期收益整体下行。本集团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及境内外资本市场变化,推进构建市场化投资管理机制,强化大类资产配置和账户资产分析,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稳定投资收益。完善投资管理信息系统,持续做好投资资产风险跟踪监测。开展保险资金运用专项风险排查,及时提示风险情况,维护资金安全。

三是投资信用风险。国内债务风险累积加剧,新冠疫情对实体经济和信用基本面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局部性信用风险可能增加。本集团高度重视信用风险防范,不断加大日常信用风险跟踪力度,持续强化投后管理以及对重点行业的信用风险情况分析,加强投资资产分类管理,完善交易对手准入管理和核心交易对手投资限额管理,持续提升投资业务信用风险管控能力。

四是保险业务风险。受车险综合改革、人身险营销困境等因素影响,行业保费增长持续承压,保险费率有所下降,保险赔付、费用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稳定因素。本集团扎实推进“六大战略服务”,深挖业务资源,开辟新业务和市场增长点。稳步推动战略项目落地,加快系统建设,强化一线赋能。提升精细化管理意识和管理手段,打造科技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实现降本增效。强化风险识别与监控能力,加大重点风险防控力度,及时开展风险提示和风险处置应对。

3. 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对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或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中所涉及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公司没有重大的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赔付率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相关负债。公司2021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

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公司没有重大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报告期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的精算假设,是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当前信息重新厘定计量。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保险准备金精算假设,假设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合并利润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期间,上述假设变更增加计提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2,749百万元,增加计提应收分保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25百万元,合计减少税前利润金额人民币2,724百万元;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 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21-039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8月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88 号中国人保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现场出席6名,电话连线出席3名,委托出席2名。邵善波、林义相、陈武朝以电话连线方式出席会议,王智斌董事委托王清剑董事、高永文董事委托邵善波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罗熹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A股和H股半年度定期报告的议案》

2021年8月20日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