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自2020年9月19日起施行。

车险综合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对于其中的变化,记者进行了相对通俗的梳理:交强险改革变化。保障额度进一步提高:调整后的交强险总保额从12.2万元提高至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至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至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保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至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至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可享受更低折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将新交强险折扣分为五类地区。其中,对于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车主可享受最低折扣,①内蒙古、海南、青海、西藏4个地区,最低可享5折;②陕西、云南、广西3个地区,最低可享5.5折;③甘肃、吉林、山西、黑龙江、新疆5个地区,最低可享6.0折;④北京、天津、河北、宁夏4个地区,最低可享6.5折;⑤江苏、浙江、安徽、上海、湖南、湖北、江西、辽宁、河南、福建、重庆、山东、广东、深圳、厦门、四川、贵州、大连、青岛、宁波20个地区,最低可享7.0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