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一定能打赢官司吗?

债权人拿着一张白纸黑字借条

追缴8.5万元债务

县级法院给省高院打电话

接连打了三次官司

债务人没有否认借条的真实性

法院也承认了借条的有效性

但是最终败诉了

有借条不一定能打赢官司!

法律家教你识别借钱的坑

01、案件普通法

借条是简化的借款合同。在日常生活中,为了方便,借钱的时候写一张借条就可以了。不会严格签署借款合同。

借条、借款合同都是证明借贷关系的有效凭证,一旦发生纠纷,看证据说话。有借条就万事大吉了吗?

【经典案例】

债主拿着真借条还是输了官司!

李雷干的就是项目承包,俗称包工头。17年初,李雷承包了某镇政府路面浇筑工程,资金周转不灵,向林涛借了18.5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一年,年息为3万元。

李雷工程款到账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林涛支付了13万元。剩余的欠款及利息,共计8.5万元,李雷重新向林涛出具了借条。

同年年底,在借款期限内,李雷再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林涛支付8.5万元。

结清借款后,李雷就收到了林涛返还的借条。

本以为这事就完了,没想到林涛突然把李雷告上法院,要求李雷返还所欠的8.5万元。他提交了一份重要证据:一张有李雷签名的借条。

李雷吃惊之余,疑惑不解,因为他也收着一张借条。真假借条?两张借条内容一致,谁真谁假?

法院经过司法鉴定后认为:李雷手里的借条是复印件,而林涛的是原件。

借条原件的法律效力高于复印件。那是不是林涛持有原件,就说了算呢?法院审理,进行了审慎调查。

林涛持有借条原件,说话很有底气。他声称,17年底收到李雷转账的8.5万元,是双方另一笔借款。现在诉求的8.5万元,包括5万元本金及3.5万元利息,与还款那笔不同。再说了,如果李雷已经还清借款,肯定会收回借条原件。

李雷提交银行转账记录,用以声明根本不存在两笔借款,其持有的借条,是在还清欠款后,林涛返还的,两人之间已经没有任何借贷关系。

至于所持借条是复印件,怀疑是林涛藏了一手,以复印件冒充原件,黑白的借条复印一下,不仔细根本看不出来。

两人各执一词,法院认为林涛有责任继续举证,以证明主张的借款事实存在。特别是应当合理解释借条复印件的由来。然而,林涛未能提出有效证据对李雷的反证进行充分反驳。

法院只能判决驳回林涛诉求。一审后,林涛提起上诉,还进行了申诉,最终省高院作出了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

02、法律解读

以案例事件来看,其实还涉及到一个法律点。

双方都有借条,如果可以通过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视听证据等,确定李雷已经偿清债务的既定事实,而林涛拿着借条原件,要求李雷重复还款的做法,实则违法。

林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隐瞒李雷已经偿还完欠款的事实,以未销毁的借条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雷再次履行债务,其行为属于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构成了虚假诉讼罪。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虚假诉讼罪:

■ 一般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借条是解决债务纠纷的关键,借条出具不规范会直接影响债权的实现。

有些情况

就算有借条,打官司也没有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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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条主体应当具有行为能力

自然人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签下的借条只有得到其监护人的追认,才会发生法律效力,否则无效。

2、不能违背真实意愿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合同。也就是说借条条款内容是要真实意思的表达。

3、借钱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

如果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走私、贩卖毒品等非法活动还借钱给他人,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可能还要追究法律责任,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等。

4、超过诉讼时效

超过了诉讼时效无法得到法律保护。借条的诉讼时效,具体根据借款合同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3年。如果没有约定偿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条,尽量先通过友好协商,促成借贷双方就原借条达成新的还款协议。新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总之,借条规范很重要,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欠款人书写并签章。

日常借款活动

还要谨防一些小花招,避开借条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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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写错名字

打借条时写错名字,包括故意将名字写错,以绰号、昵称、小名等出具借据,或以不易辨认的潦草字体签名等。一旦借款人否认,出借人就要承担不能证明借款事实而败诉的风险。

借条中应写清双方法定全名,最好在借款附带字据中,标明借贷双方的身份证号码,核对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

2、代写

他人代写的借条,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可以佐证,会被认定为证据不足,不承认借款事实。

书写借条时,出借人应要求借款人现场书写,不要离开自己的视线,以防出借人找他人代写。

3、消字笔

市面上有一种消字笔,外观与普通中性笔一样,但其墨水成分特殊,会在书写后一段时间内自动褪色直至消失。写借条时,尽量使用自己携带的普通笔,以防范类似风险。

4、偷梁换柱

借条复印件、扫描件没有原件核实,没有其他借款证据验证,是不能作为借贷凭证。

书写借条时,应要求出借人在姓名、金额、日期等关键内容上捺印,保证整个过程不离开自己视线,以防借款人以复印件偷换原件。

5、担保人未表明担保身份

借款合同如果有担保人,借款合同内容中没有对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内容,担保人虽然在借条上签字但未表明担保身份,一旦发生纠纷,借款人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担保人是以担保人身份签字的情况,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在有担保人的借款中,借据中应载明担保人的信息及担保责任种类、担保期限、担保范围,并要求担保人在担保人签章处签章。

6、将借条写成收条

收条、取条等收据只能证明款项的交付,在没有其他证据验证的情况下,不足以证明交付款项是借款还是其他往来款。借款应当出具借条,明确写明借款。

7、借款金额只写小写的数字

只写小写数字的借据,容易被篡改,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借款金额应以大写方式书写并在大写的金额后面以括号形式标明小写金额,不要留出空隙,以防被篡改。

8、借条不写利息

借条上没有写明利息或对利息约定不明,而是双方口头约定利息及还息方式,借款人抗辩未约定利息,出借人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双方约定有利息的情况下主张支付利息的,诉求无法得到支持。

借条应写明利息的利率、结息方式。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高利贷的利率违法,不受法律保护。

9、打了借条未收到款

一般来说,借款人应等出借人实际支付借款本金后,再出具借条。如果借款人出具借条后,出借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借款,借款人应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主张权利;如果催促放款,出借人拒不支付借款金额,借款人应提起诉讼撤销借条。

10、盖章公私不分

在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借款却以公司名义出具借据,或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借款却以个人名义出具借据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只能由出具借据的主体承担责任。

出借人主张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或要求公司对其法定代表人个人债务承担责任的,需举证证明所借款项由法定代表人个人使用或用于企业生产经营。

03、法律提示

债务纠纷关于借条问题的实例不在少数。借出钱没让对方写借条,对方翻脸不认账;或是还钱后未收回借条销毁,反被对方告上法庭二次要债。

为防有理说不清的情况:

■ 借钱给他人时,一定要让对方出具借条,以获得最有利的证据;

■ 还钱给别人时,要及时让对方出具收条,或是收回借条销毁。

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注意,一定要验证借条的真伪,以防收回来的借条是复印件。如果对方声称借条找不到,也要让对方现场写一份收据,作为收款还款的凭证。

借贷关系中,除了借条的重要性,也不能忽视收条的效力。收条作为收到财物的凭证,表明已经从他人处接收到物品的事实完成状态。出具收条时,要注意内容的严谨,写明收到钱或物的时间、原因、接收方式等。

还要注意保留好借条、收条等凭证,双方存在多次资金往来,借款或是还款时,最好即时出具借条、收条以配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