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网北京11月10日消息11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吉银保监罚决字[2021] 31号)显示,仁宝汽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仁宝销售吉林省分公司”)存在“营业场所未报告行为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