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都是从同一家保险公司购买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这两种保险,但受部分“购买保险”、“保险日常”等句子影响,很多人开始以“省钱”为目的,在不同的保险公司分别尝试购买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

分开买,当然是可以的,但是为了省这一点钱,要付出更多的“成本”。车险不在同一家公司投保,会带来诸多“是是非非”!

验车方面,存有风险

交强险和商业险分开买,需要在不同的保险公司分别完成验车后方可顺利投保,这也是承保公司规避“先险后保”的投保风险的方式。如果车辆出险在前,投保在后,验车时车辆已有的损失是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的。

理赔方面,付出了更多的“成本”

车出险时,一般会先通过交强险理赔,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则要通过商业险理赔,交强险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所以,如交强险和商业险不是在同家公司购买的,车出险时除非车主能确定事故损失不会超过交强险限额,否则应同时向两家承保公司报案。而保险公司在理赔方式上,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1、车主全责

若损失未超出交强险限额,由交强险全额理赔;损失若超过交强险限额,先由交强险赔付,其余部分再通过商业险按责赔偿。

2、双方均有责

若损失未超出交强险限额,则“互碰自赔”,也就是由各自的交强险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若超过交强险限额,则同样先通过交强险赔偿,其余部分通过商业险按责赔偿。

3、车主无责

应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理赔,但如果责任方肇事后逃逸,例如,许多车主都曾遭遇停车期间被刮碰却找不到责任方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交强险无法进行理赔,但车主可以在发现后向商业险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核实确认后,也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赔付。

所以,交强险和商业险如果不在一家保险公司买,会给理赔带来诸多不便。双方事故这种需要使用交强险和商业险同时理赔的事故,就要受累两家跑。而且,很多的理赔资料,原则上是要原件交到交强险公司,由交强险公司在复印件上盖章,然后再将复印件交给商业险公司,麻烦的不行。无形之中,为理赔的过程增加了很多的负担。

最后小编建议

为了节省我们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最好还是通过同一家保险公司

投保商业险和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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