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是关于上海高原和保险机构改善合作座谈会及签约仪式现场的(海效市照片)

为深入贯彻《中共上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全面优化上海法治化经营环境建设,提高执法人员对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的执行力,《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11月4日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原)

据了解,法院查控手段已经全面覆盖银行、证券、工商、车辆、房产等。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逃避执行仍有发生,不少被执行人将财产转移进保险产品,逃避法院现有的财产查控手段。

上海高院为补齐财产查控短板,在相关保险公司的协助下,已开展了不少协助执行保险产品的实践探索。今年前三季度上海法院共执行涉及被执行人的人身保险产品302件次,提取保单现金价值1200余万元,涉及153件执行案件。

在实践探索中,上海高院发现对被执行人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的执行,不同的保险机构,包括一些法院,还有一些不同的认识与做法。问题主要围绕被执行人保险合同的履行,被保险人、受益人等合同关系人的利益以及被执行人保单现金价值的执行上。

图为关于建立被执行人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协助执行机制会议纪要(史小峰 摄)

此次《会议纪要》的出台,在上海银保监局和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的支持下,在广泛调研论证基础上,上海高院与保险机构就上述问题达成了共识并予以明确。

《会议纪要》共计八条,明确了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的协助查询、协助冻结、协助扣划等;约定了规范执行与特殊免除,特别约定了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应秉承审慎原则,保障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相关赎买保单的权益;约定了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残保险、医疗费用保险等,人民法院应秉承比例原则,实行特殊免除执行。

《会议纪要》还对协助执行办理流程作了细化。值得一提的是,为结合“为基层解难题”“为群众办实事”要求,上海高院与保险机构建立了“定点网点”与“联络人机制”,归口办理,让协助执行工作更加顺畅。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秘书长李玉新表示:“《会议纪要》制定的过程,也是上海高院对行业普法的过程,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特别是执行方面。”他期望,参与《会议纪要》签约的保险机构能够带头将政策落地生根,为提升金融法治化,做出上海保险业的一流水平。

“在保险机构的协助执行下,法院的执行案件能更好地执行到位、执行完毕,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兑现。另一方面,法院及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名单等,保险机构可在相关业务审核中,对相关人员作审慎审查,有利于防范保险金融风险,共同营造了良好营商的环境,是共赢的举措。”上海高院执行局副局长蒋宏说。

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文字:史小峰、奚晓诗

责任编辑| 邱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