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表意见4个多月之后,业界翘首以待的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终于迎来了专属条款。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试行)》(下文简称《条款》),包括《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试行)》和《新能源汽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试行)》两个示范条款,《条款》既为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提供保障,又全面涵盖新能源车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的使用场景。

新保/续保按费率切换时间承保

在此之前,由于新能源车的专属险迟迟未推出,新能源车一直使用燃油车的保险条款。而新能源车以动力电池作为储能装置、车辆辅助设备延伸至充电设施,在车辆使用过程中,除了传统的交通意外风险以外,动力电池起火、爆燃引发的重大事故也构成了新的风险因素。关于此类风险,燃油车的保险条款并未纳入,此次发布新能源车的专属保险算是给新能源车主吃了一盒定心丸。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分析认为,考虑到市场发展阶段的不同,推出新能源车专属保险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很有必要。“推出新能源车专用险,会提高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车的热情,增加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起到更好的推动作用。”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指出,按照《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试行)》费率切换时间,所有新保和续保的新能源车(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统一使用《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试行)》承保,不再使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非新能源汽车不能适用《新能源汽车示范条款(试行)》承保。

对于新能源车的定义,《条款》给予了明确说明,即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三电、自燃纳入保障范围

《条款》包括主险和附加险。其中,主险又包括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3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

具体来看,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的保障范围为,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新能源汽车驾驶人在使用(包括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造成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车身、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其他所有出厂时的设备的直接损失等。

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主要保障范围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包括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

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主要保障范围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包括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

从以上3个主险可以看出,将三电纳入新能源车险保障范围是此次保险的一大亮点。众所周知,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占整车价值比重大,一旦动力电池意外受损就需要更换。以一辆价值10万元的新能源车为例,其更换电池的成本约为4万元。此前,新能源车一旦发生此类事故,过高的维修成本会给消费者带来沉重的负担。如今,有了新能源车险的保障,消费者的损失会降到最低。

此外,此次主险在意外事故责任中重点纳入了“自燃(起火燃烧)”责任,这在某种程度上破除了消费者对新能源车“自燃”的顾虑。要知道,近几年新能源车的“自燃”事件频频发生。据不完全统计,仅2020年,新能源车起火事故多达一百多起。

除3个主险外,《条款》还包含13个附加险,其中4个为新能源汽车专属的附加险,包括: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附加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介绍,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承保由于外部电网输变电故障、电流电压异常等导致的车辆损失,是结合新能源车充电过程中的风险,体现人性化保障;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和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是结合新能源汽车充电而开发,显示新能源车险既涵盖本车损失,又包含充电桩等辅助设备自身损失以及设备本身可能引起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这是车险首次承保车外固定辅助设备,是车险领域内的一次创新和探索;附加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则是根据新能源车特别修订的增值服务。

不难看出,相比传统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显示出新能源车险的专属性。在条款开发上既考虑了当前的主流技术路线,又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新业态留有创新空间。这也说明监管充分考虑到新能源车的产品属性和风险特征,从用户利益出发,让新能源车有属于自己的保险保障。

不过,也有部分损失和费用不在新能源车保险保障范围内。《条款》明确规定:自然磨损、电池衰减、朽蚀、腐蚀、故障、本身质量缺陷等情况,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折旧率高于燃油车

新能源车险的另一重大要素是保费,这与每辆车在投保时的实际价值有关。关于保费,此前,中国保险业协会向财险公司下发了《关于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产品基准纯风险保费表测算调整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在费率方面,《说明》显示,相较传统车险现行的基准保费,新能源车的三者险和车损险基准保费整体下降了0.8%。其中,三者险基准保费下降0.1%,车损险基准保费下降1.2%。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从《说明》来看,虽然基准保费有所下降,但考虑到目前新能源车的出险率、维修费用等较高的原因,使用专属《条款》后费率是否下降有待观察。

对于新能源车的折旧,《条款》也给出了参考折旧系数表。整体看来,新能源车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新能源车新车购置价的80%。新能源车险折旧率的变化主要体现在9座以下客车家庭自用和非营业纯电动新能源车。其中,纯电动车折旧系数范围为0.68%-0.82%;插电式混合动力与燃料电池汽车折旧系数为0.63%。

9座以下客车家庭自用和非营业纯电动新能源汽车折旧系数表

新车购置价格区间(万元)

纯电动汽车折旧系数(每月)

0-10

0.82%

10-20

0.77%

20-30

0.72%

30以上

0.68%

9座以下客车家庭自用和非营业插电式混合动力与燃料电池新能源汽车折旧系数表

新车购置价格区间

插电式混合动力与燃料电池汽车折旧系数(每月)

所有价格区间

0.63%

显然,相比传统燃油车险每月0.6%的折旧率,新能源车险的折旧率整体偏高。其中,纯电动车的折旧率最高,且车辆价格越低,折旧越快。

值得注意的是,折旧系数越高,意味着折旧金额越大,这就使得同一价位车辆的实际价值越小。简言之,同等价位的新能源车与燃油车相比,新能源车的折旧更高,最后能得到的车辆保险金额就更低。

2030年保费高达12790亿元

数据显示,2021年1-11月新能源汽车的产量和销量分别为302.3万辆和299万辆,同比均增长1.7倍,市场渗透率为12.7%。2021年前三季度,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678万辆。截至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保有量均已连续六年位居世界首位。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新能源专属车险市场也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据中国银保信统计,2017年新能源车险保费规模为101.6 亿元,占车险总保费比例为1.4%。预计到2025 年,新能源车保费规模将达1543亿元,占车险总保费比例约为15.7%;到2030年,新能源车险保费规模将达12790亿元,占车险总保费比例超过30%。

可以看到,《新能源汽车示范条例(试行)》的发布将新能源汽车最核心的技术与部件纳入了保险责任,既能让车主们更加放心地购买新能源车,也能在某些意外情况下尽量降低车主的损失,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指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应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国家对新能源车发展的支持也给新能源车专属险的发展带来更广阔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