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现很多朋友在咨询大陆养老保险属于什么保险。主要是因为有部分法律条文的限制,所以要明确养老保险的属性。

下面我来解释一下:

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普通年金险属于人寿保险属于人身保险!

①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以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

②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存或死亡为赔付条件的保险,包括:普通人寿保险和新型人寿保险。

普通人寿保险概念同上,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所以人寿保险包括年金保险)

新型人寿保险是既有保障功能又有投资理财功能的人寿保险,包括: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投连险、变额年金险(变额年金不是普通年金险那种固定给付额度的保险,它是保单利益与投资账户相关联,收益高低不能保证和确定,但设有最低保证收益的人身保险)

综上所述,现在中国大陆销售的大多数年金险都属于收益固定、直接写在合同里的普通年金险,这种年金险首先就是属于人寿保险,同时也属于人身保险。

我看到很多人还在扣法条,实在不必要,因为这个分类国家早已确定,并在各个版本保险专业教材中都有提现,这种约定俗成的标准是受法律保护的,除非国家明确提出新的分类方法,否则不会改变。

比如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受益人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是五年,非人寿保险是两年。而在普通年金险保单里也清楚写明,诉讼时效五年的条款,所以大家不用纠结。

保险法

保险法

保险法

有些人说如果保险公司破产只赔付90%,这是断章取义,下图我们可以看到,这不是保险法,而是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大家看第一行明确写着“非人寿”字样,如果是人寿保单是必须100%赔偿的,持有年金、重疾、终身寿等保单的朋友大可以放心!不过我个人还是认为养老年金作为长期投资收益产品,还是买大品牌公司的比较安稳,因为几家大品牌公司都是国家中央政府投资,长期风险接近于零,所以我个人在配置此类保险时还是会关注大品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