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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的万老师11年前,也就是2010年,通过与东村担任保险代理人的邻居郑国梅,给当时刚出生的儿子买了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弘信人生两个世界”的保险。

按照代理员的介绍,他购买了10份保险,每年需要交5240元保费,缴费年限为10年。

南昌市民 万先生:她说 这个百利无一害的,她是说比方说你交了十年,十年期一满,你本金可以取出来,剩下的分红,你慢慢取,不取出来分红就更多,一年比一年多,她是这样说的

到2020年,万先生已经按照合同缴满了10年的保费,但是当他想连本带利取出收益时,除了已经积累的13000元分红,10年来累计交的本金52400元却一分也取不出。这时,他联系当初卖保险给他的郑国梅,发现此人早就辞职了,接手的保险代理人告诉万先生,除了目前产生的红利,万先生认为的本金,也就是满期金,根本取不出来。

南昌市民万先生:听到以后,我就怪那个卖保险的嘛,上当了一样受骗一样。卖保险给我的时候,那个曾国梅是说,交完十年(本金)随时可以取出来的,结果打那个咨询电话,他(接手的代理人)说根本没有取本金这一回事,你只能分红,没有本金取的

记者查看了万先生的保险合同,保单页面显示,保险期限为2011年7月至被保险人终身或保险事故发生时,每年的9月27号可以领到一笔祝福金,红利领取方式为累计生息,却并没有提到返还本金相关内容。记者也根据合同上所记录保险代理员的电话,联系上了郑国梅本人。她表示,并没有向万先生介绍过本金可以在保险缴费期满后返还。

原保险代理人 郑国梅:没这么说,他当时听都没听懂,我是说到了20岁,我说那个利息就差不多快到头了。本金如果要取,到了(小孩)20岁也可以取。但是你可以一直领 一直领

领到100岁反正每年他都可以领900块钱(红利)。

按照郑国梅的说法,在保险合同满20年的时候,本金仍然还是可以返还。万先生表示,这与目前对接代理人的说法又不一致。

为了进一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记者来到负责处理此事的、位于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路一德大厦14楼的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公司经理黄道生表示,万先生购买的这款保险没有返本一说。

黄道生告诉记者,按照合同中的保险责任,这款保险的“收益”包括祝福金和身故保险金两部分。如被保险人生存,每年可以按照保险金额9%领取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若被保险人身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也就是说,被保险人活着的时候,每年可以领取900元的祝福金,一旦保险期内死亡,保险公司会赔付全部保额52400元。如此说来,只有在被保险人身故后,本金才能返还。而算下来,20年能够返本的说法,根本就无稽之谈。

记者:郑国梅现在还说20年可以返本 你说这个原因是怎么造成的呢?

黄道生:代理人在表达沟通过程当中出现问题,所以我们公司为什么说,要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她。

此外,万先生还提出,郑国梅在11年前不但没有说明保险的实际内容,还宣称能够10年返本。对此,黄道生表示,无论是郑国梅11年前的推销,还是按照现在的说法,都需要万先生拿出证据。 他们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此类事件,如果代理人有责任,他们会起诉业务员,但现在他们需要先评判保单签署过程是否存在瑕疵,是否造成误导的证据。

黄道生经理表示,他们将会在万先生提供相关证据的3到5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理方案。对此,记者也将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