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后,一般向保险公司缴纳赔偿金,但对方只是投保了交强险,没有投保商业保险,此时该如何处理?

网民咨询:

这几天发生了车祸,我的车被对方的车撞了,对方承担了主要责任,但他只买了交强险,该怎么赔偿?

江苏天燕律师事务所孙静律师回答说:

只购买强制保险的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按照保险责任的比例进行赔偿,强制保险的车辆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超过2000的部分由被保险人承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八条第一款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孙静律师解析:

汽车保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两种类型。交强险是国家强制必须购买的。相对于交强险而言,汽车商业险则是由车主自主选择是否购买的。

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区别如下:

1、赔偿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2、保障范围不同。除了《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

3、具有强制性。根据《条例》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4、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

5、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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