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记者在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青岛市灵活就业者,

请务必在2021年12月底之前按时缴纳。

为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疫情期间的缴费负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出台了《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费,对2020年自愿暂缓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此政策将于2021年底到期。另外,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允许跨年补缴社保费。

在此,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提醒尚未缴费的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请务必于2021年12月20日前及时在本人社保费代扣银行账户中存足缴费资金,以确保扣款成功,也可于2021年12月底前通过青岛市税务部门提供的其他缴费渠道进行缴费。如有疑问,请咨询社保经办机构或本人社保费代扣银行网点。

税务部门主要缴费渠道及操作步骤

“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

关注“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社保缴费”——输入参保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选择人员编号、险种类型、缴费年度,核对无误后,在线完成缴费。

微信APP(“城市服务”)

打开微信APP——支付——“城市服务”,选择热门服务“社保综合”——“青岛税务社会保险缴费”——输入参保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选择人员编号、险种类型、缴费年度,核对无误后,在线完成缴费。

支付宝APP(“市民中心”)

打开支付宝APP——“市民中心”——办事大厅——查看“社保”——点击“青岛税务社会保险缴费”——输入参保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核对无误后,在线完成缴费。

税税通APP(“个人办税”)

打开税税通APP——点击“办税”——个人办税——点击“灵活就业、居民社保费”——填写参保人基本信息,核对无误后,在线完成缴费。(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税税通APP)

此外,

青岛企业新吸纳就业

以工代训补贴可以申领了

500元/人!

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青岛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大型企业,新吸纳人员开展以工代训且仍在本企业就业(以投缴社会保险为准)的,统一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补贴,企业可于2021年12月16日—2022年1月20日登录青岛市人社局官网申领。

近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1〕136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函〔2021〕14号文件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33号)等政策有关规定,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企业新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补贴审核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1〕105号),对2021年度企业新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的范围标准系件、补贴申领程序以及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

对青岛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大型企业,在2021年1月至12月期间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目前仍在本企业就业(以投缴社会保险为准)的,可按规定申领以工代训补贴。

青人社字〔2021〕105号文件规定,2021年的企业新吸纳人员以工代训补贴,统一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申报时间是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20日。自2022年1月21日零时起,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关闭网上申请入口,停止受理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

根据青人社字〔2021〕105号文件规定,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发了以工代训补贴信息系统,以工代训补贴申请实行“不见面、零跑腿”全程网办。

企业可登录青岛市人社局官网,在就业创业区域点击“查看更多”,选择”单位办事”,点击”就业创业—培训鉴定—企业以工代训”模块,企业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点击“2021年新吸纳以工代训”模块,按页面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资料后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以上流程向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申请补贴时当月(或上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工资额不得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材料。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