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某省(全口径、河东)社会月平均工资8211元,单位缴费基数执行个人缴费基数总和口径,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上一年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300%。

2018年某企业有3名职工:1名高管2018年月均工资25000元,另外2名员工月均工资分别是6000元和4800元。根据以上条件,核定该企业2019年单位缴费基数。

案例分析:

(1)如果2019年该企业仍是3名职工,且人员没有变化。该企业高管月均工资25000元,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的300%,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即24633元核定个人缴费基数;月均工资6000元的员工按照6000元核定个人缴费基数;月均工资4800元的员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即4927元核定个人缴费基数。则该企业2019年的单位缴费基数是35560元(24633+6000+4927)。

(2)如果该企业2019年扩大生产规模,3月增加了一名新职工,员工人数为4人。假定这名新职工入职第1个月的工资为5000元,则该企业2019年1月、2月的缴费基数是35560元,3月的缴费基数是40560元(35560+5000)。

(3)如果该企业2019年缩减生产规模,3月减聘了一名职工,员工人数为2人。假定该企业裁减2018年月均工资6000元的职工,则该企业2019年1月、2月的缴费基数是35560元,3月的墩费基数是29560元(3560-6000)。

(4)如果该企业2019年3月发生员工出走事件,高管和月平均工资6000元的员工跳槽到另一家企业,该企业4月新聘2人,入职工资分别为23000元和7000元,则该企业2019年4月的缴费基数是34927元(23000+7000+4927)。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掌握,下面制作了4种情况下职工缴费工资基数执行口径核定情况表,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