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顾名思义是以人的寿命为保障对象的保险。

这种保险设置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人在不幸身故后承担的家庭经济责任能够继续履行,比如说家里的经济支柱突然离世,家人不尽要承担失去亲人的无尽悲伤,而且面临失去收入的风险,可是子女教育、老人赡养、房贷还款及生活开销等各项开支却雷打不动依然要支出,这时候如果有一份高额的寿险,能够覆盖家庭未来10年的支出,那么对活下来的人来说,也是给予了一份生的力量和希望,能够保障家人能够继续生活下去。所以寿险不是给自己买的,而是基于对不确定性的未来给家人一份确定的生活保障的考虑,即便不幸发生,也能够让自己对家人的爱和所承担的责任能够持续守护好家人,这是寿险的真正意义。

寿险可以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三重形态。

一、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有“三定”,一是缴费期限固定,一般为5年至30年;二是保障时间固定,这个保障时间有的是以年龄划分,如保到60岁、70岁或者80岁,有的以年限划分,如10年、20年或者30年等等;三是赔付金额固定,如30岁男性,缴费30年,保障30年,每年一千多费用可以保100万额度,在这30年内任一年身故都能赔付100万,解决了经济支柱的后顾之忧。

二、终身寿险

定期寿险不管保到多少岁总是有期限的,如果是想确定地留给家人一笔财富的话,可以采取终身寿险方式。不管什么时候离世,家人都能够得到这笔资金,如果老了发现太长寿养老金不够用还可以退保取现,因为终身寿险是具有现金价值的,并且现金价值会随着时间的增长而复利增长,到最后甚至能够接近保额。所以终身寿险相当于把定期寿险时间拉到与生命等长+长期储蓄存款。

三、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也叫生死两全保险,它跟定期寿险一样是有保障期限的,保障期限内身故按保额赔付,但跟定期寿险不同的是如果过了保障期平平安安没事也能够拿回自己缴纳的保费。可以近似理解为用所缴保费的利息买了一份定期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