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买车的朋友不少,最近又有朋友咨询汽车保险的问题,问我要不要买“三策保险”。

其实如果是按揭购车,首年一般要求买全险,这个很常见。至于所谓“三责险”,其实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商业险种。

“三责险”全称“第三者责任险”,通俗的理解就是:你开着车发生事故造成了他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保险公司来帮你进行赔偿。

现在一般车友的三责险都买到了100万限额甚至更高,毕竟万一发生事故,100万的赔偿额或许还不够。

不过,关于“三责险”,首先必须明确的一个概念,就是所谓的“第三者”。

这里的“第三者”,指的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也就是说,如果是说,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如果没有搞清楚这个“第三者”的范围,在理赔时就很容易出现纠纷。

在江苏南通就有过这么一个案例:

2019年9月一天下午,常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到村里去装货,秦某则是供货方的装卸工。

车子停下来之后,秦某开始往车上装货,但就在其正在车上摆放货物的时候,常某突然启动车子往前移动,秦某随即由于惯性掉落车下,后经伤情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同时,交警部门认定常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秦某无责任。

那么,问题来了,跌落下车的秦某属不属于前文所说的“第三者”的范畴?

被保险人常某认为,秦某是从车厢内跌落,落到车子外面才造成伤害,所以应该被认为是车外的第三者,故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和商业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法院审理认为,秦某先处在事故车辆内,身份车上人员,且其从车上跌落到受伤,这是一个不可割裂的连续过程,不属于车外的第三者。所以最终的结果是:

保险公司依法不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且肇事车辆未在保险公司购买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这个案例也可以看出,每一种车险产品都是有适用范围的,“三责险”也并非全能。不过,如今路上豪车越来越多,医药费赔起来也越来越高,三责险还是车友们十分有必要购买的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