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用新能源车很久了!从续航到充电、从质量保证到汽车保险,完全偏离燃油轨道的新能源车虽然有环保、低碳、智能等诸多优点,但在各种实际使用过程中无法避免的疼痛仍然阻碍着新能源车的大规模普及。

将痛点一个个解决,已经迫在眉睫。2021年,除了我们看到电池能量密度提升,充电功率加大,各大厂商用实际产品力与政策解决续航和质保问题之外,消费者们最关切的充电问题也即将解决,因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经发布《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在接下来的数年内,在全国范围加快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让新能源车型,再也不会有补能的苦恼。

痛点只剩下了车险,尤其是商业车险。在此前,因为新能源车型依然沿用传统燃油车商业车险,导致很多细节问题处理充满争议,双方都找不到合适的对应条款,尤其是面对各种奇葩事故时,车主很无奈,保险公司也相当无语。

这一痛点,终于也有了解决方案。在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试行)》通知(下文简称通知),专门针对新能源车型而来。

在具体的执行层面,按照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费率切换时间,所有新保和续保的新能源汽车(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接下来统一适用《新能源汽车示范条款(试行)》承保,并不再适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非新能源汽车不能适用《新能源汽车示范条款(试行)》承保,这也意味着普通的蓝牌混动,比如HEV混动、48V轻混等依然沿用此前的燃油老条款,即使有动力电池和混动系统存在,但也不属于新能源汽车范畴。

因为在界定上,我们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试行)》中找到了这么一条释义:【新能源汽车】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这与绿色新能源牌照指标的认定条件基本一致。

而在新能源汽车专属商业保险与此前传统燃油车版本上的区别部分,我们总结为一句话:与传统车险条款相比,《新能源汽车专属商业保险》的保险责任大幅度扩容,更适应新能源车的特点,不仅考虑到新能源车不可忽视的自燃风险,也考虑到了消费者们最为关切的“三电”(包括电池、电机和电控)损坏风险。

从通知内容来看,新能源汽车专属商业保险依然沿用此前燃油车商业保险的大体框架结构,即分为主险和附加险,其中主险包括车损险、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共三个独立的险种部分,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

不过,相比起燃油版的车损、三者和车上人员责任险,新能源专属版本在每个细分险种上,也更加合理。

比如我们看到,新能源车损险包含了更明确的损失赔偿,尤其是充电环节导致的车损,接下来都有明确的条文可依。

不过,在车损的免赔部分,有两点值得一提,是上图的标红部分,电池自身的问题,包括车辆机械的自然磨损等,理论上属于车企质保范畴,因此免赔;此外,充电期间因外部电网故障导致的损失,也是车损免赔部分,但是,这一免赔部分可以通过后继附加险补充,后文附加险部分再叙。

而在三者险的部分,责任的界定也更加清晰,像是此前网络多次爆料的新能源车型自燃导致的周边直接损失,比如烧毁等等,都明确为了三者险赔偿范围,包括行驶中自燃、停放自燃、充电自燃、作业时自燃等等。

免赔部分,则是涉及到不好量化界定的间接损失上,即上图标红部分;不过这一部分没有什么争议,因为传统燃油车车险对于间接损失的赔偿认定,也是相同逻辑。

车上人员责任险部分,与上文车损新增和三者新增类似的,新增了新能源车特性导致的赔付范畴,并且也包含全部的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在内的全部场景。

附加险部分,从上图的通知内容来看,像是此前车损险免赔部分的外部电网故障损失,就可以通过购买附加险来覆盖,整体13项附加险覆盖的范围还是非常宽广的,配合主险部分,基本可以涵盖消费者的全部日常用车场景。

最后总结:

就新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专属商业保险的通知内容来看,我们已经可以给出一个购买建议,即同时购买主险及部分附加险,尤其是附加险部分绝对免赔特约和充电相关的三项保险,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覆盖各种重大损失。

当然,考虑到新能源专属保险不支持蓝牌混动车,也不对自然磨损、电池衰减等内容作出赔付,所以我们建议各位消费者,在蓝牌混动与绿牌混动之间,优先选择绿牌混动,有条件还可选择纯电动,并且在购买绿牌新能源车型时,最好选购大品牌有“首任车主三电终生质保”或“首任车主终生电池/电芯质保”的车型。

这样,才是风险最小化的购车养车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