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在企业工作,企业应该缴纳社会保障。但是,部分企业为了节约雇佣费用,没有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水平向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日常生活中,确实存在不少这样的情况。很多职工并不在意,因为在他们看来社保缴费基数低了,职工的到手工资反而会更高了。可是他们并不知道我们的养老金损失有多大。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有关知识。

社保基数的缴费核定依据。

很多人认为每月发到手的工资就是应当选择的社保缴费基数,这可就错了。根据2006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单位职工本人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进行核定。

有关工资总额是以国家统计局1990年的有关文件确定的,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这实际上是应发工资,包含了社保、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以及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如果上一年度单位的所有应发工资总额是18万元,现在每个月发到手的工资为1万元,缴费基数应当是按照1.5万元核定的。

缴费基数差5000元,养老金待遇差多少?

如果假设一个职工的个人缴费基数应当是1万元,而实际按照5000元基数缴费,最终养老金会相差多少呢?

养老金待遇,实际上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第一,基础养老金部分。如果是按60%基数缴费12个月,养老金可以领取0.8%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如果是说100%基数缴费12个月,只能领取1%的社平工资。其实每提升20%档次,基础养老金会提升0.1%的社平工资。

假设5000元缴费基数是80%的档次缴费,那么1万元缴费基数则是160%的档次缴费,每多缴费12个月,基础养老金可以多领取0.4%的社平工资。

第二,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就是每月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实际上很多人忽视了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记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比例是个人缴费基数的8%,也就是说企业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

由于个人账户里的钱,未来如果领取不完参保人就去世了的话,可以由继承人继承。领取完了,会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确保退休待遇不变,是稳赚不亏的。

另外,近年来我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账利率也很划算。2016年高达8.31%,2017年是7.12%,2018年是8.29%,近年来一直在6%~8%以上,这可是远远超过我们银行理财利率的。

5000元的缴费基数,每月会多记入个人账户400元,一年是4800元。如果说经过增长个人账户余额涨成8000元的话,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为200个月(现在50岁退休是195个月,55岁是170个月,60岁是139个月,有关计发月数十四五期间还将进行修订完善),每月会少领个人账户养老金40元。

总体来说,如果是单位少了5000元基数缴费,职工损失一方面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利息损失和养老金降低,另一方面是基础养老金的降低损失。如果说未来退休社平工资是10000元,每12个月养老金都会少领40元。如果再算上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话,差不多能少领8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