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为了帮助人们共同度过传染病的难关,《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人事发〔2020〕122号)出台,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遇到了困难。2021年可以继续缴纳和缴纳。对于2020年未缴月,可以在2021年底之前补偿,缴费标准可以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标准的上下范围内自主选择。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2020 年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请抓紧时间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进行补缴,如果逾期未缴纳的,2022 年 1 月 1 日起将不得进行补缴。

补缴请登录社保局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点击 " 在线办理一参保缴费管理一补缴趸缴一灵活就业 2020 年养老保险补缴 "。

需要注意的是,该政策仅适用于 2020 年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如果是 2020 年之前或 2021 年断缴,则不能补缴。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