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电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签订的销售合同,从2020年3月13日起,中国人寿增加为我公司部分基金(见下表)的销售机构。

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以中国人寿官方公告为准。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基金

注:上述产品中,兴全社会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恒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开放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遵循上述机构的相关规定。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国人寿的相关规定。

2)本次在中国人寿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管理人规定除兴全天添益货币A类份额的每期扣款(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兴全货币A类份额每期扣款(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含申购费)外,其他一只基金的每期扣款(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在上述机构办理定投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上述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3)兴全新视野定期开放混合发起式基金、兴全货币B类份额、兴全天添益货币B类份额暂不开通基金定投业务。

4)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详见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

5)关于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敬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本公司相关公告。

3、基金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行为。目前,本公司仅接受场外前端申购模式的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换补差费组成,即:基金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 + 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转换补差费。

3)基金管理人规定兴全天添益货币A/B最低转换转出是1000份,最低持有份额为1000份;兴全货币A/B最低转换转出是0.1份,最低持有份额为0.1份。

4)上述基金中除兴全天添益货币A/B、兴全货币A/B外,基金管理人规定上述基金最低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在上述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上述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交易账户中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上述转换最低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账户中该基金全部份额进行转换为另一只基金时,不受上述转换最低份额限制。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转换申请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上述最低持有份额时,管理人有权对余额部分基金份额进行强制赎回。

5)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份额暂不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4、最低申购、赎回、持有份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规定兴全天添益货币A类份额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兴全天添益货币B类份额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兴全天添益货币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兴全天添益货币基金最低赎回份额1000份,最低持有份额1000份。根据兴全天添益货币A/B级升降级规则,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赎回申请导致兴全天添益货币B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赎回申请导致兴全天添益货币A基金份额余额大于等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规定兴全货币A类份额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1元,兴全货币B类份额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兴全货币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1元。兴全货币基金最低赎回份额0.1份,最低持有份额0.1份。根据兴全货币A/B级升降级规则,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赎回申请导致兴全货币B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赎回申请导致兴全货币A基金份额余额大于等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

上述基金中除兴全天添益货币A/B、兴全货币A/B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在中国人寿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中国人寿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2) 基金管理人规定上述基金中除兴全天添益货币A/B、兴全货币A/B外,最低赎回、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投资者在中国人寿办理赎回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中国人寿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交易账户中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上述最低赎回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账户中该基金全部份额赎回时,不受上述最低赎回份额限制。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赎回申请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上述最低持有份额时,管理人有权对余额部分基金份额进行强制赎回。敬请投资者注意赎回份额的设定。

3) 本次仅开通上述基金的前端销售业务。

5、申购费率优惠方式

自2020年3月13日起,投资者通过中国人寿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本公司将不对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设折扣限制,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具体折扣费率以中国人寿官方公告为准。

基金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国人寿所有。

6、销售机构情况

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9

公司网站:www.e-c

*该机构已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书

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78-0099(免长话)、021-38824536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