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根据本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均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回购本公司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长期服务计划,本次回购期限为自2019年4月29日至2020年4月28日。本次回购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公司现将本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1月31日,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57,594,60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506%,已支付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5,000,000,171.09元(不含交易费用),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79.85元/股,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91.43元/股。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本次回购方案。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