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上了年纪后才计划养老保险问题。一个朋友39岁开始参加社会保障。

由于2020年是特殊情况,很多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和收入大减。

为了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负担,人社部出台了临时性政策,允许2020年全年可以补交当年的养老保险。2021年也可以申请补缴2020年的养老保险,不过需要按照2021年的最低缴费基数来补缴。

由于今年的缴费基数,各地又上涨了不少,山东省的最低缴费钱数已经上涨到了749.2元,一年是8990.4元。比去年最低缴费基数增长了1000多元。这种补缴究竟划不划算?

说实话,养老保险只要能够补缴上,肯定就划算。

按照我国政策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是“不可以通过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的。《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社会保险,但是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是可以参加养老保险的。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具有一定的选择性。但是由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没有企业会计账这样的证明材料。对于历史他们是否真正的从事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以获取稳定的收入,没有证明。实际上可能很多人没发现,无业、无收入人员国家没有允许他们参加养老保险。

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角度讲,养老保险能缴上是好事。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是1986年10月首先在国有企业试点,1991年才全面推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1991年开始,私营外资企业的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才可以参加养老保险。

最初的时候养老保险是新生事物,社会接受程度不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积极性也不高,只有企业职工是必须参加社保的。当时政策要求跟现在还是不一样的,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不可以延迟退休继续缴费,只是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给个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为了鼓励大家参保,当时的参保政策设立的比较松。很多地方也出台了许多养老保险的补缴政策。

随着时间的发展,社会平均工资在不断提高,养老金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人们发现参加养老保险是一件非常划算的事情。

2005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建立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从2005年到现在,已经连续17年调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很多老人的养老金增加了三四倍呢。

我岳母的养老金由500多元上涨到3200元,我岳父的养老金由1400元上涨到3400元。老人去世以后,还会有丰厚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待遇,如果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还有余额也可以继承。因此,人们才发现参加养老保险是非常划算的事情,参保积极性越来越高。

实际上,养老保险就是让参保的人们共享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带来的成果。这实际上已经脱离了企业的待遇水平,而纳入了国家保障。

近年来,我国的社会平均工资增长非常快。2000年到现在的社会平均工资增长了5、6倍呢。人们缴费时间越早,相对而言越省钱。特别是养老保险无法补缴,“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

除此以外,养老保险交得越早越好。只要我们养老保险缴足年限,未来就有更多的选择。而且国家还将建立完善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待遇,万一出什么意外只要养老保险缴费足够年限,就可以享受到更高的遗属和病残津贴待遇。

总体来说,只要个人有负担能力,还是建议养老保险能补缴尽量补缴。一方面这是强制储蓄,另一方面长远来看还是非常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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