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督局最近作出了安全监察处罚[2017] 28号处罚决定。

经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人寿宿州中支)电话回访系统内的部分保单客户电话回访录音不真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我局决定对新华人寿宿州中支罚款30万元。

新华人寿宿州中支时任银保客户经理乔李静(身份证号码342201XXXXXXXX1242)直接实施购买手机卡、安排社会人员冒充投保人接听回访电话等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时任总经理助理吴肖肖(身份证号码342225XXXXXXXX0027)分管银保业务,亦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吴肖肖警告并罚款6万元、对乔李静警告并罚款4万元。

本文源自保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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