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消息,根据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行保险条例》第8条的有关规则,2007年7月1日起签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江康保险)证券,根据本办法实行江康保险率,与道路交通事件联系在一起。

详细的保险费计算方法如下:

交强险终究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终究保险费=交强险根底保险费×(1+与路途交通事端相联系的起浮比率a)。

交强险费率起浮要素及比率如下:

a1 上一个年度未发作有职责路途交通事端 -10%

a2 上两个年度未发作有职责路途交通事端 -20%

a3 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作有职责路途交通事端 -30%

a4 上一个年度发作一次有职责不触及逝世的路途交通事端 0%

a5 上一个年度发作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职责路途交通事端 10%

a6 上一个年度发作有职责路途交通逝世事端 30%

也就是说交强险的费用通常在几百元到千元左右,可是详细交多少要看你上一年的出险挥金如土,是增是减要看上一年出险挥金如土和交通违法行为挥金如土,费率是起浮的。

那咱们交了这么多钱,真的呈现交通事端后能得到多少抵偿呢?

详细的抵偿费用和车主在事端中是不是有职责有直接关系。依照保险公司的规则,当车主有职责时,假如在事端中有伤亡的,最多补偿12.2万,没有伤亡的最多补偿2000元。但你别快乐的太早,这些费用都是补偿给对方的,不是给你的,谁让你有职责呢?

当车主没有职责时,假如在事端中有伤亡,即便你被撞死了,也最多只给你补偿1.1万,即便对方是宝马也就这么多,假如仅仅受伤就更少了。

言而总之,咱们每年都要交一千左右的强险费,出事了也就只给那个一点的补偿,并且仍是强行的,你不交都不让你上路,车检你也过不了,被交警看到了还得扣1分、罚款200,我们说说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