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产品责任险包含在销售费用科目中,产品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因其产品的缺陷而造成第三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保险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法律依据】

《产品责任保险条款》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保险合同的内容。对本合同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