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生命财政保险共存赔偿案715万起中最高赔偿额超过8000万韩元。

快速高效的理赔,助力企业及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充分体现中国人寿勇于承担金融央企社会责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中国人寿2019年十大财险理赔案例

01、宁波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财产综合险火灾案

案情回顾

余姚市阳明工业园区宁波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车间突发大火,过火面积3127平方米,造成厂区内厂房、进口及国内机器设备、存货受损严重。

理赔经过

结合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本次事故起火点位于生产车间内南侧导热油管处,起火原因为高温导热油大量泄漏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判断保险责任成立。最终本案赔款金额为8032万元。

02、浙江嘉善某集装箱有限公司火灾案

案情回顾

嘉善某集装箱有限公司标准集装箱生产车间北半部的中层漆房区域起火,工作人员随即报火警,大约3个小时明火被扑灭。事故造成车间厂房建筑、机器设备、存货等严重受损。

理赔经过

接到报案后,理赔人员及时赶赴现场查勘,结合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本次事故保险责任成立。最终本案赔款金额为2018万元。

03、山东某纺织有限公司财产综合险台风案

案情回顾

受台风登陆影响,山东省滨州市持续强降雨,引起山东某纺织有限公司厂区所在地发生内涝,导致厂房被淹,厂房内的配电室、机器设备、存货等受损。

理赔经过

事故发生后,理赔人员、公估人员会同被保险人共同对事故现场损失项目逐一进行清点,根据收集到的存货明细账、库存盘点表、成本分析表、采购合同、发票等相关财务资料,结合对受损设备检测维修、存货检测、残值拍卖、市场询价等情况,最终本案赔款金额为1720万元。

04、浙江温州建筑工程一切险台风案

案情回顾

受台风登陆影响,引发强降雨,导致乐清市某景观绿化工程已经施工的道路、绿化、电气、给排水损毁,施工材料损毁和灭失,临时设施受损,标识标牌灭失。

理赔经过

接到报案后,立即启动大灾应急预案,理赔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查勘,期间使用无人机进行查勘,实现平面查勘到立体查勘、从局部到全方位、从视线内到超视距转变。经查勘确定施工现场内的道路、绿化、电气、给排水大面积损毁。最终本案赔款金额为1550万元,为后续工程恢复提供了有力保障。

05、大连某职业安全防护有限公司火灾案

案情回顾

大连某职业安全防护有限公司库房内突然起火,工作人员随即报火警,大约8个小时后明火被扑灭。事故造成被保险人的建筑物、固定资产、存货等严重受损。

理赔经过

接到报案后,理赔人员及时赶赴现场查勘,结合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判定本次火灾事故保险责任成立。最终本案赔款金额为1535万元。

06、福建漳州某车辆制造公司财产综合险火灾案

案情回顾

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丰山开发区某车辆制造公司生产车间内的流水线因线路问题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保险标的建筑物、机器设备、存货、财务资料基本烧毁。

理赔经过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联合第三方公估公司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查勘工作,并与被保险人共同进行现场清点残骸。为缓解被保险人资金周转压力,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先后两次向被保险人预付赔款共300万元。在损失核定工作结束后,向被保险人支付剩余赔款1030万元,最终本案赔款金额为1330万元。

07、福建某船务公司船舶沉船案

案情回顾

福建某船务公司船舶运输约4800吨海砂开往江苏南通港途中,遭遇9-10级大风、航区浪高4-5米,船舶向右舷严重倾斜后,船长发出弃船警报,该船最终沉没。本航次12名船员中有10名船员最终获救生还,船长和机工不幸遇难。

理赔经过

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人员赶往事故地点,当晚到达漳州,次日走访漳州东山海事局、漳州东山县医院,分别向执法部门、被救船员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并聘请保险公估协助处理案件,协调专业机构打捞沉船残骸。最终本案赔款金额为1172万元,包括死亡船员赔款200万元及船员医疗费用2.4万元。

08、甘肃舟曲某水电站有限公司电厂财产保险一切险暴雨案

案情回顾

由于甘肃省甘南州舟曲县连续强降雨引发山洪,企业厂区遭受山洪冲击,厂房内部发电设备被洪水浸泡,枢纽防洪设施被淹没。

理赔经过

经查勘,本次出险标的为被保险人的枢纽防洪设施、河道两岸的浆砌石护坡、厂房、临建、发电机组等,出险原因为洪水,属于保险责任。最终本案赔款金额为1101万元。

09、甘肃积石山县某文化生态旅游有限公司财产综合险赔案

案情回顾

甘肃临夏州积石山县连降暴雨,导致大墩峡景区内洪水横流、山体滑坡,对景区内设施造成严重伤害。

理赔经过

第一时间向被保险人预付赔款200万元,随后再次向被保险人预付赔款240万元用于景区恢复生产。最终本案赔款金额为999万元。

10、浙江某散货船南海搁浅受损案

案情回顾

某7万吨散货船装载4.95万吨海砂,在南海附近航行过程中船底触碰海里物体受损,并搁浅。

理赔经过

由于事故发生时临近年末,修理周期较长,船东现金流面临很大压力。公司急客户所急,及时协助客户联系其他船厂,并与船东和船厂签订三方支付协议,帮助客户尽快完成修理,减轻客户资金压力。最终本案赔款金额为794万元。

中国人寿在灾害面前考虑的不仅仅是“保险契约”,更多的是为受灾企业排忧解难。通过一次次事故的圆满处理,不仅使企业及受灾群众对保险高度认同,增强社会公众保险意识,更是充分发挥了保险作为经济社会“稳定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