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18证券简称:中国平安公告编号:林林2019-010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问题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销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A股回购方案”)。A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将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A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公司现将2019年3月12日的前十大股东暨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注:(1)本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因此,本公司前十大股东亦为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2)因本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4)商发控股有限公司及New Orient Ventures Limited均属于卜蜂集团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持股子公司,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均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为避免重复计算,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数量已经除去上述两家公司的持股数据。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