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什么钱?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社会保险机构为各保险员工设立的,用于记载保险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缴费中转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根据国家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组成,企业缴费不再入帐)以及这两部分的利息金额。

  个人账户是在参保员工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收取根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之一。个人账户不得提早支取。参保人员逝世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参与企业养老保险的灵敏工作人员,个人账户按本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记账利率等相关方针与企业员工相同。

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一、补缴范围和条件

  下列人员答应按规则处理补缴:

  1.原国有企业、团体企业的固定制正式员工,答应补缴在单位工作期间应缴费但未缴费时段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开始时刻不早于当地实行固定员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之日。

  2.原国有(团体)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招用的劳作合同制工人,答应补缴在单位工作期间应缴费但未缴费时段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开始时刻不早于当地实行劳作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统筹之日。

  3.《劳作法》施行后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劳作者,在单位工作期间应缴费但未缴费的,答应补缴劳作联系存续时段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开始时刻不早于1995年1月1日。

  4.法律法规规则能够补缴的人员,从其规则。

  二、补缴要求

  1.请求补缴乡镇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责任主体是应缴费但未缴费的用人单位。按本告诉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向其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提出书面请求。员工已离开原用人单位的,可由原用人单位提出书面请求;原单位已经不存在的,可由承接原单位员工办理职能的相关单位提出请求。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不得受理个人提出的补缴业务;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清晰可由个人请求补缴的,从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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