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秉承了“回归保险本源”的理念,以顾客的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覆盖顾客整个生命周期的产品体系。

为更好地回馈客户,新华保险“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A1款)系列产品”(下称“多倍保障A1”)荣耀上市,巨献全城!四大特色,多重守护:

特色一:覆盖面广。

新华保险与国际再保险巨头合作,使产品保障病种覆盖面更广,五组轻重疾分类,提供155(青少年版)/138(成人版)种疾病保障,较好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重大疾病保障需求。

特色二:多重保障。

客户多次罹患轻症、重疾,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可获多次、多重给付。癌症类疾病累计最高300%基本保额,其他四组疾病分别最高100%基本保额。

对于单次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当被保险人首次确诊重大疾病后,仅能得到一次性赔付,保险责任便终止,一旦再次罹患重大疾病,则失去该保险的保障,新华保险“多倍保障A1”解决了这个问题,一份投入,多重守护,最高可达七次重疾保障,终身健康关怀。

特色三:重症加成。

客户如果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脑癌、骨癌、白血病、胰腺癌、冠状动脉搭桥术、主动脉夹层、多个肢体缺失、双目失明、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严重Ⅲ度烧伤10种特定严重疾病之一,满足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的,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可按基本保额的50%获得特定严重疾病保险金(仅限一次),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特色四:保费豁免。

被保险人罹患疾病累计赔付疾病保险金达到100%基本保额,免交后续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这避免客户由于多次发生轻症疾病或发生重大疾病之后,失去交费能力而导致保单失效,为客户雪中送炭,免除后顾之忧。

此外,客户投保该产品方式十分简便,并且可以享受福布斯世界500强新华保险遍布全国的机构网点的快易理赔和客户服务。新华保险,关爱人生每一天!

注:以上保险责任为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日(不含)后,第一组重疾赔付后再赔第一组重疾须满足3年恶性肿瘤等待期;其他情况各组间重疾确诊须间隔1年;疾病保险金赔付85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前最高以各组限额之和为限,85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后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累计给付的疾病保险金(含85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和85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含)之后给付金额)以100%基本保额为限,85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给付的疾病保险金达到或超过基本保险金额,合同终止。“确诊”指确诊初次发生;需符合保险合同约定。

(本宣传资料仅供参考,产品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以条款和正式保险合同为准。)

撰文: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