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雨太静了”:

如何参加“新春稳定岗位滞留公送培训”的在线培训?

人事部职业能力建设部:

在“新春稳定工作送培训”活动期间,劳动者可以自行参加在线培训,企业也可以组织或委托在线培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署的“中国职业培训在线”“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技能大师在线培训”“新职业学习平台”“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在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网”等线上培训平台在活动期间,免费提供线上培训资源以及视频课程、电子书、课件、动画等职业培训教学资源。

活动期间,各类线上平台设立留岗人员线上培训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组班定制功能,便于留岗劳动者线上学习。对参加线上培训并取得相应课程培训合格证明的学员,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网民“天空”:

我参加线上培训了,但是不知道怎么申领补贴,我该怎么做?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网友们如果想参加培训,并申领培训补贴,可以登录所在地人社部门官网,查询相关政策信息,选择适合自己的培训内容、培训机构、培训平台报名参训。或者,拨打12333人社部门电话咨询热线,咨询相关政策信息。

“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主要由各地人社部门落地落实。各地在政策制定中有很多创新,具体的培训对象范围、补贴标准、申领程序、申请材料等方面都不尽相同,还是要根据自己所在地政策,按其管理程序和规定执行。

网民“阳光快乐”:

我已年满60岁,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能一次性补缴吗?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

根据《实施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13号)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也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还可以个人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网民“般若”:

在单位工作快满十年,因政策原因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改为劳务派遣性质。单位是否应给我经济补偿?

人社部劳动关系司: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与劳动者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是否通过劳务派遣形式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无关。

需要提醒劳动者注意的是,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依法申请仲裁、诉讼。

备注: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