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有退休,医疗保险也有“退休”。我市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退休后,我市实际医疗保险缴费满10年,累计缴费年限在25年以上(包括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可以不再缴费,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

大连市医保局近日通过官方平台,集中解答关于"医保退休"的相关政策。

据介绍,参保人员在我市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须满 10 年及以上,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须满 25 年及以上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后,方可办理医保退休待遇核准业务。

办理医保退休所需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退休审批表(单位退休的需提供退休人员花名册)原件。市民可在退休当月到所属区的医保经办机构审核。

市民咨询 : 本人 2019 年 7 月 -2020 年 6 月社保医保断缴,是不是前面的医保缴费年限都清零作废了?如果本人继续缴费至退休,缴费年限不足怎么办?

市医保局回复 : 断缴之前的缴费年限不会被清零,办理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的,由参保人员按照退休时上月缴费基数和 6% 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趸缴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到账后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请在办理完养老保险退休后,持身份证和《退休人员审批表》至各区医保经办机构退休审核窗口办理医疗保险退休审核手续。

市民咨询 : 还没到退休年龄,医保已经交了 25 年,还需要继续缴费吗?

市医保局回复 : 累计缴费年限满 25 年(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是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医保退休待遇的前提条件之一。在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医保断缴,那么从中断次月起即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为避免影响未退休前医保待遇的享有,建议参保人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

市民咨询 : 我是灵活就业人员,因病退职了,是否应该继续缴医保费?

市医保局回复 :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职后,自愿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中断的,从中断次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再次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为避免影响医疗保险待遇,建议按月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退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我市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 10 年及以上,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满 25 年及以上的,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足的,一次性趸缴后次月享受退休待遇。

半岛晨报、39 度视频记者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