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的观点是:保险,一直是最安全的金融工具,一个都没有!

首先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公司安全的法律条款。

第八十九条保险公司发生分立、合并、解散、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第九十二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请问一下,除了保险公司之外,有哪一类型的公司会有法律强制规定不得解散的吗?除保险外的哪一类合同会在原公司撤销之后,由国家监管机构去安排另外的公司继续执行合同吗?

说保险公司不靠谱的情况,大多是被不靠谱的卖保险的人影响的,还有一些就是信传言多过信国家法律的人!

根据我国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累计新增保单件数是90613万件。

数据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

还有一个数据是原保险赔付支出6027亿元,那请问一下,是不是每天的新闻要把这6027亿元是怎么赔付出去的,赔给谁的,全部都发一遍新闻吗?如果哪个媒体真这么干,我估计大家都不会去关注这家媒体,因为,绝大多数人对这个不并不感兴趣,包括我也不会去看它。

而又有人说了,数据中,保费收入31674亿元,而赔付才6027亿元,这得多暴利啊?而事实呢,要知道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并不是去年买保险的人,就都会在去年发生理赔!

如果所有人都当年买保险当年理赔的话,那肯定是带病投保、逆选择的结果。从大约的统计来看,去年发生理赔的人,可能很多是几年、10年前买保险的人,那10年前有多少人买保险呢?如果有兴趣的读者也可以去银保监会的网站上查询一下。

而为什么网络上铺天盖地的关于保险的负面信息?要知道,社会上永远是反面的话题更容易引起共鸣和关注!而媒体需要的就是关注度!当然,媒体也需要更多的传播正面的话题,只是,相比较而言,发一条新闻说警察制止了一起犯罪和警察制造了一起犯罪,一定是后者给人的冲击力更加的强大,更容易被关注。因为警察制止犯罪是职责所在,应当做的。怎么能去制造犯罪呢?一定要去看一下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换言之,保险公司正常理赔是应当做的份内的事,而不理赔,那肯定要去看一下发生了什么事情,而只要是这种新闻和话题一出来,肯定是关注热度直线上升的!

从我亲手办理的理赔来看,只有我们从业人员办了理赔才会更多的去给别人说,但也不是大面积,发朋友圈,全部发网络的那种。除非是很有特殊性的,比如我自己发表在头条的自己看病的亲身经历。

而普通客户角度来看,他即使理赔了,也很少会到处说,特别是重疾理赔表现的尤是。其原因:一是不希望亲友、同事知道自己身体不好。二是怕生意伙伴或者领导对自己的评价影响以后的工作。三是怕人来借钱。第三点看起来很不可思议,但事实就是那样。最后这一点也是为什么我在服务柜台值班,很多人跑上来理赔而不去找她买保险的代理人的原因。

而如果有一个拒赔的案件,好家伙,那可是朋友圈、网络、记者,恨不得天下皆知,以达到给保险公司压力,从而达到成功理赔的结果。而现实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没有如实告知、甚至是没有购买相应险种的情况。比如买个意外险,要求理赔疾病医疗费用,或者买个单纯的重疾险要求理赔住院费用,等等等等。而民众的敏感神经就是这样被挑动的。

正确的、理性的看待保险,不要人云亦云,自己去多了解保险基础的知识,不用惧怕合同厚,其实花几分钟认真看一下,都是中文字,并不是那么难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