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3日在全银保监会网站13日公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批准或申报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财险)及时任太平财险责任保险部总经理张雄公司(张雄公司)分别受到了50万、10万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经查,太平财险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
具体包括:太平财险存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实质性改变经审批或者备案保险产品的问题。
太平财险上海分公司与作为投保人代理人的某租赁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最高赔付金额为相应协议下对应保单实收保费的1.1倍”等内容,与2015年备案的《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条款》第八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投保时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订立的《借款合同》中列明的贷款本金与利息之和”内容不一致。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太平财险承担的总体赔偿责任从保险金额1.68亿元变成了实收保费316.64万元的110%,即348.3万元,二者差额近1.65亿元。
此外,太平财险存修改后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经批准或者备案后,在新订立的保险合同中使用原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问题。
2015年11月4日,太平财险向原中国保监会备案《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产品;11月17日,该条款备案通过。2016年10月28日,太平财险修改了2015年备案的《贷款履约保证保险》相关条款及费率,再次向原中国保监会备案;11月22日,该条款备案通过。2016年12月至2019年3月,太平财险上海分公司承保的某租赁公司项目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业务,投保单、保险单所附条款均为2015年备案的《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条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提到,时任太平财险责信险部总经理张雄师,作为责信险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综上,银保监会决定,上述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对太平财险罚款50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张雄师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公司官网介绍,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简称“太平财险”,隶属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太平财险的前身是太平水火保险有限公司,1929年创立于上海,1956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停办国内业务,移师境外经营,2001年在深圳复业,2009年更名为太平财险。(中新经纬APP)
相关攻略
- 1 【100万货物险费用多少】关于物流运输中企业购买货运险的案例释疑?
- 2 【100万货物险费用多少】保险再迎20年高速发展期?车险独大结束?巨灾保险如何发展?这家外资险企这样说 #热点复盘#
- 3 【100万第三者责任险多少钱】2020款荣威i6 MAX养车成本分析,每月仅需花费1134元?
- 4 【100万第三者责任险多少钱】“神车”哈弗H6的养护成本分析:每月1091元,高吗?
- 5 【100万第三者责任险多少钱】每月花费约511元 凌宝BOX用车成本分析
- 6 【100万第三者责任险多少钱】车辆保险有哪些
- 7 【2020年交强险一般多少钱】2021中国机械500强发布:营收同比微降,汽车制造仍居总量第一
- 8 【100万第三者责任险多少钱】河北多地营运货车购买“车辆统筹”遭遇理赔难 统筹互助为何难“互助”?
- 9 【2020年交强险一般多少钱】酝酿已久的新能源车险,千呼万唤始出来
- 10 【2020年中国寿险排名】中华人寿获评“中国人身险风险管理十佳保险公司”
-
扫码下载安卓APP
-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微信扫一扫打开小程序手Q扫一扫打开小程序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