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上海鼓励所有有条件的企业。

大家建立企业年金!

@所有人,

你知道吗?

企业年金=退休后再保障一个

昨天公布的《上海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中,在“第十四个五年计划”期间,上海提出企业年金加入人数为50万人,新基金规模为500亿韩元。

什么是企业年金?

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已经覆盖了绝大多数人群。而作为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

截至2020年底,上海企业年金制度已覆盖参保单位1.02万户,参保职工142.92万人,基金规模达到974.59亿元。

市人社局:

希望有条件的企业都能加入

市人社局昨天在发布《上海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时提出,上海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年金的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本市企业年金政策办法,鼓励和引导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自主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努力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覆盖面。

具体来说,上海将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为编制外人员建立企业年金,试点开展由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虹桥商务区等片区统一发起建立人才企业年金,以及探索建立劳务派遣人员企业年金等。

市人社局表示,希望所有有条件的企业都能加入进来。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

建立企业年金?

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企业年金办法》主要适用于企业及其职工。《办法》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因此,只要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领取企业年金

要满足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