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对同责保险产品的咨询量非常大,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需求尤为突出。

”一位财险公司高管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目前很大一部分客户已经明确了投保意向。

这一波董责险需求潮,源于11月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宣判,五位独立董事被判承担上亿元连带赔偿责任后,30多家上市公司独董相继递交辞呈,能够分散独董等高管履职风险的董责险,开始持续受到各方关注。

董责险,又名董监高责任保险,其作用是保障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管理职责时,面临的潜在个人责任、公司补偿责任和公司证券赔偿责任。

2020年新证券法实施,再加上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曾带火了一轮董责险。但截至目前,国内董责险渗透率仍然较低。平安财险提供的一份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0月底,市场有约650家A股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投保率仅为15%左右。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董责险真能保住出事的公司和独董吗?而对于保险机构来说,董责险积累的风险数据有限,面对突如其来的需求,是照单全收,还是先调查再承保?如何做到保费与风险相匹配?

“看似形势一片大好,实则业务艰难摸索。”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如是感叹。

转嫁风险的新出口?

3.69亿元!

这是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康美药业5名曾任或在职的独立董事,需要承担的连带责任合计赔偿金额。

无论是独董所承担的连带责任,还是赔偿金额,康美药业案的一审结果,都打破了中国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纪录。

根据判决书,法院认为前述独董“虽然并未直接参与财务造假,却未勤勉尽责,存在较大过失,且均在设定期财务报告中签字,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所以是康美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康美药业案一审落槌之后,几十家上市公司独董相继辞职,虽然大部分理由都是“个人原因”,但市场却普遍猜测是上述案件的余震波及。

康美案不仅掀起了一波独董辞职潮,还再度带火了董责险。

记者盘点发现,仅仅在11月,就有包括昊志机电(300503.SZ)、星源材质(300568.SZ)、星徽股份(300464.SZ)、铭普光磁(002902.SZ)、金通灵(300091.SZ)、天音控股(000829.SZ)等十几家上市公司,相继披露了购买董责险的消息。

在本刊记者的调研采访中,有上市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监管环境和资本市场的变化,公司购买董责险早有计划,目前正在推进中。也有上市公司高管直言,投保董责险是为高管、董事解决思想包袱和履职压力。

有保险公司人士透露,康美药业的一审结果出来后,董责险确实迎来了一波上市公司的咨询高峰。投保人比较关注的问题有:董责险具体保障的内容是什么?像康美药业这种财务造假的主观故意行为,是否可以通过保险承保?如果投保了董责险,哪些人群可以得到保险的保障?如果发生保险事故,是否有赔付优先级?

公开资料显示,董责险是个舶来品,早在1996年就由外资保险公司引入国内,但是直到2002年才签下A股第一张中文保单,此后归于沉寂。

董责险主要保障什么?从某保险公司的董责险条款来看,承保范围有两方面:

其一,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的实际的或被指称的违反职责、违反信托、疏忽、错误、错误陈述、误导性陈述、遗漏、违反授权、应作为而不作为及其它不当行为,致使第三者受损并由第三方向被保险人索赔的;

其二,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董责险承保以后,所有高管(包括董、监事)自动列为被保险人,包括所有已经离任、在任或者以后将担任高管的人。”前述财险公司高管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此外,董责险还可以进行特殊责任扩展,比如承保其它非高管职位的人员、承保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等等。

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施行,上市公司违法行为面临前所未有的处罚风险。面对众多风险,董责险成为转嫁风险的重要出口,愈来愈受到重视。随后的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加速了董责险的投保进程。

“虽然董责险并不能给投资者带来更大的保护或者更直接的赔偿。但是它的发展是证券市场发展更为规范、投资者利益受到更大重视的体现。”一位证券从业人士表示。

不是非法获利的“救命稻草”

董责险赔付的是因管理过失或不当行为而造成的第三方损失。那么,何为管理过失或不当行为?

前述财险公司负责人表示,在康美药业案中,若独董不存在故意造假等行为,将大概率会被纳入到董责险的赔付范围内。不过从目前公开信息来看,康美药业并没有披露其曾经购买过董责险。

在本刊记者的调研中,众多保险公司人士纷纷强调,董责险不是非法获利的“救命稻草”,更不会为欺诈和犯罪买单。

前述财险公司负责人表示,保险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同时,银保监会2020年12月发布的《责任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也提出,保险公司不得通过责任险承保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导致的赔偿责任。

保险产品都有除外责任,董责险也不例外。董责险的除外责任主要包括恶意、违背忠诚义务、信息披露中故意的虚假或误导性陈述、违反法律的行为。市场标准的董责险保险条款当中均会有一个核心条款,叫做“可分性条款”,主要用于判断故意违法行为的适用性。

总结来说,董责险是基于上市公司及董监高的不当职务行为而导致的第三方的损失,给公司及董监高对其无心之失一个弥补的机会。董责险不会为那些热衷于用各种手段造假、中饱私囊、“割韭菜”的公司买单。

虽然董责险此轮又掀起了一个投保小高潮,但是保险公司也不会来者不拒。

“不是说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可以去投保董监高责任险。影响董监高责任险保额和保费的因素也有很多,比如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股东背景、财务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过往损失记录以及公司想达到的保障覆盖程度等。”明亚保险经纪公司合伙人应晓蕾说。

另有保险业内人士透露,鉴于近年国内司法及监管环境的变化,再加之康美案的落地,有很多保险公司意识到,A股上市公司董责险的风险不同于以往。预计将出现部分保险公司收紧核保政策,甚至进一步缩小或退出承保的情况。

董责险亟待本土化

目前诸多迹象显示,董责险的发展前景广阔,未来可期。

平安产险提供的数据显示,A股上市公司投保率约为15%。这与欧美资本市场普遍超过80%的投保率相差甚远。有保险经纪从业者预测,未来三年,董责险的渗透率有可能达到40%。随着投保率的上升,可以预计董责险年保费规模未来可达数十亿元。

除此之外,根据公开披露信息,300多家A股上市公司的董责险最高保额在5000万元或以下。这与康美药业案判决中过亿的赔偿,数百万的诉讼费相比,无疑是杯水车薪。

平安产险的一位负责人表示,从康美药业案看,目前的保障额度存在严重不足。针对已购买保险的上市公司,应适当地考虑加保;针对考虑首次投保的,则应在其可承担的对价中,选择更加与风险匹配的赔偿限额。

除此之外,本刊记者了解到,过去一年中,A股上市公司董责险的费率水平较过往年度已出现明显上涨,部分项目更是有翻倍的迹象。

“2020年董责险全市场保费近1亿元,但有570家上市公司已投保。单纯从这两个数据看,可明显看出过往的保险费率严重偏低。”前述财险公司高管表示,过往董责险的市场规模较小,绝大部分的保险公司根本没有投入去了解相关的风险,这也是早期会出现保险费率远低于合理水平的原因。

在他看来,预计在未来董责险的保险费将会有明显的涨幅,直到达到一个更加合理的水平。

除了涨保费之外,对于险企的当务之急则是,强化承保能力、推出更具“本土化”特色的董责险。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通行的董责险条款主要是从欧美市场借鉴而来,所以其保单结构与条款措辞比较符合欧美市场法律环境。对于国内A股上市公司而言,理解复杂的董责险条款非常困难,保险人和保险经纪人解释起来也比较吃力,这主要是因为国内法律制度不同于欧美市场。因此,未来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国内法律制度设计符合中国本土市场需求的董责险。

“如果希望长期稳定参与董责险市场,需要保险公司持续加强对风险的认知程度,加以专业化团队来进行集中管理,否则无法为上市公司客群提供应有的保险服务。”前述平安产险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