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22时55分,四川宜宾市长宁县发生6.0级地震,造成多人伤亡,部分住宅、电力、通信等设施受损。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发生灾情的宜宾市为四川省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的首批试点地区。地震发生后,上海保险交易所会同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对距震中100公里所涉及行政区划内的保单信息进行统计,目前,长宁县所在的宜宾市投保城乡居民住宅地震保险共11.57万户,保险金额约为29.4亿元;长宁县投保13600户(城镇2881户、农村10719户),保险金额3.6亿元。

据了解,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是指对地震灾害发生后造成的损失进行风险转移分散和损失分摊的一种巨灾保险。此类保险正在为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构筑起防范地震风险的防护网。

宜宾为四川省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首批试点地

2015年,四川省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正式落地,在全国率先启动多层次风险分摊机制下的地震保险试点,乐山、绵阳、宜宾、甘孜等地成为首批试点地区。2016年,全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方案和任务分工相继出台,四川省于2017年6月出台《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方案》,实现与全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平稳对接。

根据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四川省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显示,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标的为居民自有的,用于生活且长期居住的永久性房屋,保险责任涵盖因震级M5级及以上的地震,以及由此在72小时内引起的泥石流、滑坡、地陷地裂、埋没、火灾、火山爆发及爆炸造成的在烈度为Ⅵ度及以上区域内、破坏等级在Ⅲ级(即中等破坏)及Ⅲ级以上的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

保险金额设置上,结合当地住房主体结构、平均再建成本等情况,农村住房保险金额设为2万元每户、4万元每户和6万元每户三档;城市住房保险金额设为5万元每户、10万元每户和15万元每户三档。城乡居民可自行选择一档投保。

就宜宾而言,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出台的《关于印发宜宾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城镇住宅保额为每户5万元人民币,保费27元;农村住宅保额为每户2万元人民币,保费38元。

保费方面,针对最低档保额,普通城乡居民承担40%的保费支出,其余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3:1.5:1.5比例补贴。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5:2.5:2.5比例分摊,其中,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100%参保。

首笔保险赔付已出 投保者可无保单理赔

四川银保监局表示,辖内97家保险公司均已启动重大灾害应急预案,设立24小时理赔报案热线,并推出主动寻找客户、多渠道受理报案、简化理赔资料、取消定点医院限制、放宽身份证明、优化特殊案件身故证明、无保单理赔等具体服务措施。

就商业保险而言,我国的地震保险以保险标的分类总共有三种:分别针对人、财、物。

据相关理赔员表示,目前大多数寿险公司已经将地震纳入承保范围。以人的身体和寿命为保险标的人身险,包括寿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寿险等)、个人意外伤害险、个人意外医疗保险、旅游意外险等,保险责任中一般都包含地震责任。购买这些保险的客户,在地震中不幸身故或伤残都会获得相应赔偿,受伤以及住院治疗也会获得保险金赔付。

但如果被保人是在地震中出现突发心脏病、脑溢血等意外疾病,保险公司需要调查突发疾病与地震的关联程度。

据了解,截至目前,已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完成本次地震中的首笔财产险和人身险赔付。其中,财险赔付方面,有车辆在宜宾高县的地震灾区因高处坠物造成车辆受损,中国人寿财险赔付1800元;

人身险方面,6月18日上午,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在核对高县政府反馈的部分伤亡名单中发现一名客户在地震中不幸遇难,先行给付客户身故保险金5000元。

附各家保险机构24小时报案及援助服务热线:

中国人寿:95519

中国平安:95511

新华保险:95567

中国太保:95500

中国人保:95518

中国太平:95589

阳光保险:95510

泰康保险:95522

中华保险:95585

大地保险:95590

华泰人寿:95509

天安人寿:95301

中英人寿:95545

君康人寿:956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