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苏波写的第46篇文章—— 《终身寿险与定期寿险是一道1+12的算术题》

前言: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人寿保险不是陌生的产品。有单独寿命,也有练兵责任终身数、养老年金、投资连接的终身数、减员寿命、增加寿命等,这些产品很容易被国民接受。(大卫亚设)。

反观却对定期寿险这种在欧美国家畅销十几年的产品存在了诸多的误解,对于这种消费型产品认为“花钱出去不理赔就等于亏”的认知到底是否正确?我们在配置寿险的时候,对于终身寿险和定期寿险真的是一门二选一的选择题么?

一、终身寿险涵义、属性、功能介绍

终身寿险是指为被保险人终身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的保险,可理解为被保险人在任何年龄不幸身故(全残/猝死),都可以获得保险合同约定的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条件的赔偿金的保险产品。终身寿险具有一定刚性储蓄性,以及保单本身具有较高的现金价值,一般情况下可以利用保单进行贷款。

举例一:

小布是一个普通工薪阶层, 26 岁时为自己买了一份终身寿险产品,保额为 50 万元,指定身故受益人为闺女小君,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身故,保险公司赔付50万给指定受益人小君,保险合同终止。

举例二:

大布是一位商人,在36岁时为自己买了一份保额500万的终身寿险,趸交(一次性),指定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在次年遇到了资金周转问题,遂申请保单贷款100万,年息8%,一年后资金问题得到了解决,并向保险公司偿还贷款以及利息。65岁退休后每年在保单中提取60000元(FV)作退休,于90岁身故,险企赔付基本保险金500万+年金账户价值至各法定受益人。

终身寿险产品保险费相对较高,目前国内购买终身寿险的消费者主要以高净值人群为主,购买目的多为身故保障、储蓄养老、贷款投资和财富传承等,所有的终身寿险赔偿金依然会受到通胀的影响,届时建议将赔付额折算成PV(present value现值)来对比。在欧美市场,终身寿险(贷款投资)通过与其他金融工具配合,是公认的降低遗产税的有效方法,而在中国,遗产税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税种,经可靠税局人士透露,中国会参考欧美的遗产税进行中国化尝试,但不一定用遗产税这样一个名字,或许是其他不同形式、名称、场景来进征税,没试过总想试一试。

1、如何选择终身寿险

(一) 为什么要购买终身寿险

人的一生常伴着疾病和意外导致的身故威胁,而终身寿险在每个家庭的不同时期凸显的功能性不尽相同,

A.在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时期,终身寿险将在被保人身故的同时,给予家庭经济上的补偿,即便在家庭经济支柱不在的时候,各样的赡养、抚养责任能有资金安排下去,使家庭的经济生命得以继续。

B.在子女成材,父母赡养责任完成或部分完成的时期,这个时期的被保险人相对来说已脱离了家庭财务责任最大的时候,终身寿险在被保人经济生命最旺盛时期的保障责任基本完成,而本身具备的高现金价值、刚性储蓄功能在这时候就侧重在了养老资金、家庭财富传承的指定性上。

C.当然,部分的高端客户会使用趸交终身寿险,并进行保单贷款的方式来实现既有身价也有现价的状态,既能提高自身保障,也为商业的现金流一个确定性非常高的保障。而这个阶段的被保人也不再局限购买人民币属性的终身寿,而是会再购买以美金这种强币为主的终身寿险产品来对冲财务风险。

终身寿险与定期寿险产品相比,同样的保额需要支付更高的保费,这是因为终身寿险比定期寿险多出了几十年的理论保障期间(大部分产品设计终极死亡时间105岁/110岁),以及本身的高现价和刚性储蓄功能,虽使其保障杠杆率没有定期寿险高,但对于一个经济收入尚可的家庭来说,是保障型保险产品中最佳的选择。

(二)终身寿险的目标人群

1、保费负担能力强的高净值人群

终身寿险属于确定给付型产品(99%情况会赔),高保额对应高保费,适合有高收入(年入几十万以上)或高资产(多套房产)、保费支付能力强(保费占收入比低)的人群,即高净值消费者(抵消负债后)。

2、存在财务责任风险的人群

寿险的核心功能是保障被保人经济责任最大时期的财务安全,预防死亡导致家庭经济生命受到威胁的风险。对配偶负责、养育子女、赡养老人,守商业承诺履行债务等,这些是每个人都需要面对的经济责任。终身寿险提供了与财务责任相对应的保障,风险一旦发生,终身寿险的赔偿可以有限度地帮助被保险人继续履行财务责任(负债、贷款等)。

3、财富增值与现金流管理

终身寿险除了以上两点外,还因为自身所带的功能使其不但能保障被保人的身故风险,并因为现价高的特征,很多终身寿险带有年金分红性质、投资性质,并且使用的是复利计算公式,曾有人说:复利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当把时间拉长之后,现价提高,保额递增,这时候终身寿险就是对冲通胀的主要手段之一。

对于有子女的人而言,在购买终身寿险寻求保障的同时,也等于存下了一笔钱,可以在自己百年之后留给孩子;对于事业遇到现金流问题的人,可以使用终身寿险的现价进行贷款套现,抵御事业上的燃眉之急。部分终身寿险可以作为养老储备,该类产品有年金转换条款,即客户在一定年龄后,可以将终身寿险较高的现金价值转换为养老金,在约定时间或退休年龄后,通过提取保单存款来满足自己的养老需求。

4、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1988 年 3 月 24 日)第一条内容为:根据我国保险法规有关条文规定的精神,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

指定了受益人的(法定也属于指定),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需要继承被继承人的负债、赔偿。详细可以看我公众号的文章:《这个“人”代表的就是钱,也是爱与责任的终点》。

二、定期寿险涵义、属性、功能介绍

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10年、20年、30年、至60/66/70/77/80/88等),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金额赔偿保险金,若保险期限结束,被保险人仍健在,则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定期寿险是一种消费型寿险,属于欧美国家最重要的保障型保险,具有价格低廉、保障水平高的高杠杆特性。

至于定期寿险为什么在中国这几年还未被广泛认可我认为跟我国国情有很大的关系,如:低级水平的养老保障体系、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保障等,使大部分人更倾向于既能保障也有养老的终身寿险。但是在欧美不一样,到了退休年龄享受到的国家养老服务以及资费比国内还低廉,他们花的可是外币哦~

举例:

王先生 30 岁时买了一份保障期间保障至70岁的定期寿险,保额为 200 万元,身故受益人为妻子王太太。可能一,若王先生在 68 岁时不幸身故,则保险公司赔偿 200 万元给王太太;可能二,若王先生 71岁时,一切安好,则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责任。71岁后的寿险责任如被保人没有其他保险产品转移后续的部分养老、死葬等费用的话,被保人将需要自行承担。但一般这时候都有社保的养老保险金作为补充的,多与少就见仁见智。

1、如何选择定期寿险

(一)为什么要购买定期寿险

绝大部分人购买寿险的最主要原因是能在家庭经济责任最大的时候承担起码的保障作用,而定期寿险保费低、保障高、性价比高,体现了保险的初衷。如果想要得到一份简单而优质的寿险保障的话,纯消费型的定期寿险绝对是物美价廉的选择。但是相对的,在保险期间结束后,定期寿险责任也随之结束,但家庭经济支柱的经济责任已经顺利过渡,如被保人在保险期间能量入为出做好财务安排,基本在养老上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

(二)定期寿险的选择维度

1.适应人群

(1)保费负担能力有限人群

定期寿险高保额、低保费的高杠杆特征,适合保费负担能力有限的人群,在不影响家庭正常消费的情况下,花较少的钱换来一份高额的保障。

(2)家庭财务责任较重人群

定期寿险是指在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后,对照顾家人的这种爱和责任的延续。在中国,结婚首先面临的是婚房,随之而来的就是贷款,紧接着孩子出生了,随着孩子长大,父母也老了,所以房屋贷款、养育子女、赡养老人这三大责任是每一位成立家庭的经济支柱不得不面对或将要面对的难题;

2.保障期限选择

眼尖的同学们应该已经判断出来,定期寿险是终身寿险的精简版,精简下来的是终身寿上最纯粹的保障功能,是能覆盖被保人经济压力最大时期的财务责任的功能!所以在考虑保障期限时重点是要根据自身情况,自身评估一下自己将会承担多长时间的财务责任,不同的主体、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家庭都会有不同的情况。

但主要抓住一点就是,定期寿险的保障期应尽量覆盖财务责任期,多见于涵盖整个收入期,或者贷款偿还期,30年、保障至70岁居多。

三、寿险保额的计算方法

在购买寿险时,保额需要符合自身的财务状况、家庭状况,一般情况下有三种办法:

1、简单倍数法:保额通常设置为被保险人年收入的5-10倍,同时考虑被保人的家庭支出和债务。

2、、生命价值法:被保险人在工作期间收入减去个人生活支出后的净收入的现值之和,原理是以保险理赔金弥补因被保险人死亡而导致收入下降的负面影响,这办法适合以自我为中心的人。

3、遗属需求法:在被保险人身故时,其遗属一生支出的现值之和,如未来生活支出、子女教育金支出,养老支出及已有负债等,这办法适合以家庭为中心或者家庭负担较重的人。

以上的三种方法在计算出现值之后,在敲定准确的保额需求钱还需要注意一个细节,需要减去现有的保额,并在计算出费用后适当地做出取舍,要考虑到费用是否在家庭支出的合理空间。如:家庭未来支出将增大,那就不宜把费用支出定得过于接近临界线。

今天我们来一个总结:

不论是终身寿险还是定期寿险,给被保险人带来的最大的、最直接的功能是家庭经济责任重大的期间的保障,这是寿险最基本的功能,也是最重要的功能。定期寿险的出现能很好地降低了寿险的费率,确保最重要功能的存续。而终身寿险的存在是一份完整功能寿险的代表,既能转移家庭责任重大期间的财务风险,也能满足高净值人士的投资需求和老年人士的养老需求。可谓各有优势,不能单一选择其中一种来占尽用处。

我根据自身的研究和经验,认为人的一生要利用好寿险这个工具最佳方法是搭配配置,即:终身寿险+定期寿险,两险结合能极大地提高被保人在经济压力最大时期的保额杠杆,定期寿险保障期间所转移的额度是非常之高,而当定期寿险保障期间结束后,终身寿险的储蓄、养老、财富传承的功能凸显无疑,既能继续保障被保人,也能在被保人身故后将自身的财富指定传承给自己理想的受益人,但这都是非常理想的状态,大部分人受限于年龄、保费支出等问题未能安排到完善的寿险计划,虽有追求完美之心,怎奈屈服现实压力。

在中国保险业,一直有一大群人把终寿和定寿放在一次来一个你高我低的针锋相对,但在我的角度而言,这两个从来就不是二选一的选择题,而是一道1+1>2的算术题。他们是各有优势,互相辉映的关系。而小布之所以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希望各位要做一名精明的生活人,不要被盲目攻击的观点来阻碍了自身配置保险的最佳时期,毕竟寿险的费率跟各位的年龄是正相关的关系!!早买,真能省钱啊~~

看完今天的这些内容,想请你谈谈,你自己的寿险买的是终身寿险还是定期寿险?是基于什么原因进行决定的?或者是否有存在疑惑的地方?欢迎留言谈谈你的看法,也欢迎你把今天的内容转发给自己的朋友。

■The End ■

榜样不是影响他人的主要因素,而是唯一因素。

你可以不喜欢,也可以去否定;

你可以不回复,也可以去质疑;

我可能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会誓死保护你说话的权利。

本文首发今天头条号:布兰特和歌莉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