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生命偿还能力报告显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保险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均有所下降。同时,还出现了法人董事变更、股权冻结、增资增资增股未批准的情况。


保险公司经营评价降级,公司法人变更,增资计划久未获批,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康人寿)业务发展路上阻碍连连。与此同时,在弘康人寿7家股东中,有2家股东所持股权被长期冻结。

在增资计划长期“卡壳”中,弘康人寿的保险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也出现下降的情况。偿付能力报告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弘康人寿实现保险业务收入43.11亿元,同比上年下降61%;净利润9808.01万元,同比下降57%。而据业内人士分析称,弘康人寿此次保费净利下降或与分红险监管趋严有关。

值得注意的是,在银保监会公布的2020年三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中,弘康人寿的万人次投诉量位居人身保险公司第一。

对于上述情况,发现网向弘康人寿发送采访函请求释疑,但截至发稿前,弘康人寿并未给出合理解释。

增资计划“卡壳”未获批 公司法人变更

公开资料显示,弘康人寿成立于2012年7月,是经由原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寿险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由于新业务的持续开展,弘康人寿的资本金消耗增加,导致其偿付能力充足率快速下降。

成立第二年,弘康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905.48%,2014年“断崖式”下降至367.19%。2015年末-2019年末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15.66%、167%、123.63%、126.52%和130.55%;2020年三季度末为134.30%。

(数据来源:弘康人寿历年年报,发现网制表)

在此情况下,2016年弘康人寿开始积极谋求增资充裕资本金,两年期间4次变更增资计划但仍未获得监管批复。

2016年8月,弘康人寿披露第一版增资计划,本次增资向新股东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卓尔发展(武汉)有限公司分别发行1亿股,合计2亿股,将公司注册资本金由10亿元增至12亿元人民币。

(来源: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

2017年7月,弘康人寿推翻原有增资计划,拟新增股东武汉汉口北商贸市场投资有限公司,增资金额不变;2018年4月,公司再度发布变更注册资本的信息披露公告,在引入武汉汉口北商贸市场投资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新增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年健康)和南京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宝科技)两家股东,增资金额变更为11.434亿元。

2018年12月,弘康人寿发布补充公告,原有武汉汉口北商贸市场投资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退出增资,新增注册资本金变更为10.884亿元。同年,美年健康以1.85元人民币认购定向增发5440万股股份,认购总价款10064万元;三宝科技以1.85元人民币认购定向增发股份不超过3400万股,认购总价款6290万元,合计16354万元。同时弘康人寿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并提交中国银保监会批准。

(来源:2019年度信息披露公告)
(来源:2019年度信息披露公告)

不过,据2019年年报披露,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此增资事项尚处于审核中。截至发稿前,此项增资计划也未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复。

令人惊讶的是,在增资卡壳之际,公司的管理层进行了一轮变更。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公司董事桑立伟、韦学礼退出,新增董事方宇、苏媛;原法人代表卢德之卸任,由周航宇接任法定代表人。

对此,有专业人士对发现网表示,弘康人寿增资扩股计划迟迟未批复或与公司内部治理和股东关系有关,如果自身问题没有解决,监管是不会批复增资方案。而最近弘康人寿的法人和董事纷纷变更,不排除公司的增资计划有了新的进展。

值得一提的是,在弘康人寿的7家股东中,如皋市亚雅油脂化工有限公司和如皋市涤诺皂业有限公司两家股东所持弘康人寿的28300万股股权处于被冻结的状态。

保费和净利双下降 万人次投诉量居第一

增资计划未有动静,弘康人寿的业绩情况却出现下降的情况。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弘康人寿2020年前三季度的保险业务收入分别为19.09亿元、15.60亿元和8.42亿元,前三季度总保费同比上年下降61%;同期净利润分别为2535.17万元、1188.50万元和6084.34万元,前三季度总净利同比上年下降57%。

(来源:弘康人寿偿付能力报告)

对于业绩下滑的原因,弘康人寿并未给发现网答复,但相关人士对发现网分析称,弘康人寿此次保费净利下降的原因或许与银保监会关于分红险的监管政策有关。

公开信息显示,弘康人寿近年来的保险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分红险产品。以弘康人寿2018年和2019年为例,2018年公司保费前五的保险产品中,前三名的保险产品都是分红型,原保费收入68.27亿元,占全年总保费的84%。2019年公司保费前五的保险产品中,前四名的保险产品都是分红型,原保费收入114.35亿元,占全年总保费收入的90%。

(来源:2019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而弘康人寿分红型保险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是银行代理渠道,受疫情影响,银行线下网点展业受限,依赖银保渠道销售的分红型产品也受到较大影响。

2020年2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强化人身保险精算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分红险市场发展。修订完善了分红险利益演示的方法,明确了演示利率上限,并将红利分配比例统一为70%。

(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同时,2020年7月1日起,保险公司报送人身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或备案的,最近季度末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得低于100%;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产品分红型人身保险说明书不得继续使用。

另外,在银保监会公布的2020年三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中,弘康人寿总投诉量116件,其中理赔纠纷投诉量9件,销售纠纷投诉量28件。然而在业务与投诉量对比中,弘康人寿以0.50件/万人次的投诉量位居第一,万张保单投诉量0.54件/万张,亿元保费投诉量13.78件/亿元。

除此之外,随着弘康人寿的经营发展,其在2019年度的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上,由上年度的A类公司降为B类公司。

面对法人变动和董事变更的弘康人寿,其增资计划是否出现新的进展还需静待后续发展。同时,公司的业绩是否会随着增资的变动而出现增长也需持续关注。

(发现网记者罗雪峰 研究员刘利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