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是我国的称呼,这个名称的缺点是很容易误以为这个保险是为了解决医疗费。

如果是为了解决医疗费用,这个保险本身并不友好。首先贵了一些,另外所涉及的病种数量有限。如果纯粹是为了解决看病的医疗费用,最好用医疗保险来解决。

各种不同等级的医疗保险

高端医疗、中端医疗、百万医疗都是纯粹为了解决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而生的。尤其是百万医疗保险相比重大疾病保险很便宜很便宜,而且还不限疾病种类,甚至包括特殊门诊等等。所以为了解决住医院产生的费用问题,那一定是用专门的住院医疗险来解决的。

那重大疾病险是干嘛用的呢?

在有些国家根本没有重大疾病保险这个称呼,他们称之为“收入损失险”。

以我国现有重疾保险来看,普遍承保的是100到120种重大疾病,其中的28种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先看看这28种重大疾病有哪些:

恶性肿瘤 急性心肌梗塞 脑中风后遗症 重要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 终末期肾病(尿毒症) 多个肢体缺失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良性脑肿瘤

慢性肝功能衰竭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深度昏迷 双耳失聪 双目失明 瘫痪

心脏辨膜手术 严重阿尔茨海默症 严重脑损伤 严重帕金森病 严重Ⅲ度烧伤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严重神经元病 语言能力丧失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

主动脉手术 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严重克罗恩病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看完这28种重疾就会得出一个结论:人一旦罹患重疾,不是失去工作的能力就是失去足够的智力。基本上也就和工作、收入说拜拜了。而且即使治好这些疾病,保住了生命,可是带来一个问题就是:需要长期服药和疗养甚至是终身服药和疗养。带来的第二个问题是:家庭的一切经济费用不会因为重疾的产生而减少。生活费、子女教育抚养费、父母养老费、车贷、房贷、日常开支、各种债务……

重大疾病保险是南非外科医生马里优斯・巴纳德于1983年率先发出倡议,为那些不幸罹患严重疾病或接受重大手术的人设计款保险产品,以缓解被保险人承受的巨大经济压力。这类新型产品一问世便得到市场的高度认可。

所以重大疾病险的的确确从发明之初就是为了解决收入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