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昨天下午在上京的高铁上,南姐姐看到安邦保险被保监会监管的消息,瞬间感到困惑。

没想到开工第二天,就要写如此震撼的内容,直到现在仍然有点震惊。

因为保监会接管保险公司这样的情况,在我国保险史上非常罕见,加上这次安邦,目前一共有4次:

1996年,因股东实际出资不到位,永安保险被接管(这一接管相关报道记录几乎搜索不到);

2007年,因董事长犯罪(侵占、挪用公司资金),新华保险被接管;

2009年,因偿付能力不足,中华联合保险被接管;

2018年,因严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安邦集团被接管。

《保险法》第144条规定: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实行接管:

(一)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

(二)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的。根据保监会的通知来看,安邦应该属于第二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可能严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

重锤之下,叱咤风云的安邦也面临了被接管的命运。

2.

唏嘘的同时,我们还是先来看看此次被接管的情况。

根据保监会发布的通知和公告,我们可以得到如下信息:

1.安邦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因涉嫌经济犯罪,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安邦集团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经营行为,可能严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监会对其进行接管;

3.接管时间为1年(根据《保险法》规定,接管期限届满,保监会可以决定是否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年);

4.保监会工作组将引入优质社会资本,完成股权重整,保持安邦民营性质不变。

安邦在2018年开年遭遇如此重锤,相信业内人士和南姐一样震惊,因为安邦保险在行业里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真的有点厉害。

我们简单地扒一下这个安邦的神秘面纱。

吴小晖是浙江温州人,而安邦的两家发起股东公司分别是吴小晖在96年成立的联通租赁集团有限公司和98年成立的旅行者汽车集团。

2004年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集团的前身,现安邦旗下的第二大子公司)成立;

2005年,安邦财险保费突破10亿元,赚足了财险市场的眼球;

2008年,全国第一家可以同时在所有省份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财险公司;

2010年,成立安邦人寿,收购瑞福德健康保险股份,后更名为和谐健康;

2011年,以35%的股份,成为成都农商行的第一大股东;

2013年,吴小晖出任安邦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不断扩张安邦集团的金融版图;

2014年,举牌民生银行,以16.79%的A股股权持有者改变了民生银行单个股东持股比例从未超过10%的股权结构;同年进行首次海外投资,以19.5亿美元收购美国纽约华尔道夫酒店大楼,之后在海外进行了一系列并购。

2017年,安邦的总注册资金达619亿元,总资产高达19710亿元(比时任中国首富王健林家族的285亿美元还要多)。

安邦在短短数十年时间,总资产规模达到1.97万亿元,而发展了20多年的中国人寿也只有2.6万亿元。

现在的安邦保险集团业务涵盖财险、寿险、健康险、意外险、养老险,除了本行保险业务外,还涉及到银行和资产管理。

安邦的发展速度和广度不得不令人感慨万千,而用“金融大鳄”、“资本大佬”、“红顶商人”这样的词来形容吴小晖也实不为过。

只是,过去的诸多辉煌也只能是过去,安邦被保监会接管已成不争的事实。

3.

简单“八卦”完安邦的光荣发展史,我们还是要将重点放在广大投保人的身上。

以往买保险的人担心的问题是:保险公司倒闭或破产了,我的保单怎么办?现在,买保险的人要担心这个情况:投保的保险公司被保监会接管了,我的保单怎么办?还有效吗?

要知道,安邦的好产品也不少,比如和谐健康之享、常青树、老年防癌险等都是行业内性价比很高的产品,如果安邦被接管了,还能买么?之前买的会如何处理?

敲重点!!!

无论你买的是安邦的哪款保险产品,都不用担心,你的保单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更重要的是,保监会是接管安邦的经营管理,公司会照常经营,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受到保监会的充分保障。

合同在,权益就在。南姐觉得此时此刻,在保监会的接管下,正是选择安邦的好时节~

而万一没有资本大佬做接盘侠,也没能改善偿付能力和经营状况,会怎么办?

首先会根据《保险法》第90条,在经过保监会同意或在保监会主动申请下进行破产清算;

其次根据《保险法》第92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简单说就是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在破产时,需要把人寿保险合同转让给其他保险公司,如果没有其他保险公司接盘,保监会最后也会指定一家公司接手,同时会维护被保人、受益人等相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当我们的保单被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时,我们是不是会有所损失?

还是第92条,保单转让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即使后面发现原保险公司资不抵债,转让给接盘公司的资产远低于债务又当如何?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也有相应的措施:

有人也许对于90%的救助金额有疑问,但其实这样的情况前所未有,所以具体我们的保单是不是会损失10%南姐也无法做判断。不过从国家对于保险行业的关注支持力度和监管力度来看,剩余10%的损失应该会交给接盘公司承担,保单持有者的权益是不会收到影响的。

所以,我们的保单并不会因为保险公司被接管而有什么损失,我们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继续缴纳保费,同样保单效力和保障依然存在。大家大可不必担心。

至于保险公司,被接管后也并非“打入冷宫”,可能会在很大程度上会回归正轨,先前的新华和中华联合就有例子,被接管之后,反而发展得不错——

新华人寿被接管后,股东发生变化,成为国内第一家A股、H股同步上市的保险公司;

中华联合保险经历了股权重组后,目前主要股东是东方资管、中国中车、辽宁成大。

照这样的前例来看,南姐相信,安邦被接管之后的发展情况也是相似的,接管工作组将引入社会优质资本,完成股权重整,最后结果也应该会安全着陆。

讲真,如果你比较认可他家的产品,现在正是投保的好时节,毕竟保监会在“看管”着(爸爸就是爸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