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期待着稳定的养老金待遇。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人们不确定未来会发生什么。

有的朋友说,我每年交保险,万一退休前去世了,这不就亏大了吗?是的,如果我们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就去世,只能领取养老金个人账户的部分以及相应的丧葬费、抚恤金,有可能连本金都拿不回来。所以,很多人都想让钱尽可能的在自己手里久一些,很多人想最好是到退休前一次性补齐15年。

一次性补齐15年的政策,并不是职工养老保险

国家确实有一次性补齐15年的养老金政策,但指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09年国家推动新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到现在也不过10年的时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达60岁的退休年龄,要求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因此,2014年国家在合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时候就明确,距离国家退休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但是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

职工养老保险的补缴政策有哪些?

其实在过去的时候,国家为了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确实一些地区出台了很多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政策。2004年我们参保人员只有1.58亿人,退休人员3955万人,而到了2018年末我们参保人员数量高达4.19亿人,退休人员数量更是攀升至1.18亿。不到14年的时间,退休人员增加了两倍多。而我们国家的人口数量仅仅增加了一亿人。退休人员的快速增加,跟我们各地出台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政策是密不可分的。

2016年,人社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其实这个事情也说明了,我们国家的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是越来越大了。各地分别在2018年前后都陆续取消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政策。

不过,细心的人也会发现,文件中也提到,对符合国家规定补交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滞纳金。符合国家规定补交养老保险费,一般指的是因企业没有及时缴纳的行为导致职工利益受损失的特殊情况。一般来讲,企业会有完善的工资会计凭证,以及其他档案资料,证明企业和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尤其是很多职工可以通过劳动维权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有相应的法律文书要求企业补交社会保险费的,这应当执行。

如果没有任何理由就补交养老保险,这对社保基金是一项非常大的负担。不少人过去累积也就缴费一两万元,现在每月能领三四千元的养老金,感觉非常划算。可是,这些钱可并不是凭空变出来的,都是由国家财政补贴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形成的。所以,国家会限制随意补缴的行为。

当然国家也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也就是说我们按月缴纳是没有问题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一样可以领取养老金。如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国家也不跟以前一样要求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将个人账户一次性发给你。而是允许你继续缴费,直至15年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只晚上几年,那么坚持一下就好了。如果距离退休还早得很,或者就是不愿意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了,我们可以申请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补齐15年。不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低,相对于个人可能并不乐意。

总体来看,国家确实限制养老保险的补缴政策了。不过,国家从2019年起推逐渐推动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移交税务部门,逐渐推行社会保险费的核定和个人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统一,未来想规避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行为会越来越难,而且会涉及到偷税漏税问题。这样,养老保险补缴的问题会越来越少。最终,养老保险会实现真实有效的征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