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高某购买了2015-4-9公司华夏部1号双边保险(万能型、C型),担保金额为100万韩元。

2016-05-17高某因突然疾病未及抢救身故,高某的受益人第一时间报案后,华夏人寿河北分公司总经理室高度关注,要求分公司理赔室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理赔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客户指导索赔材料,并告知索赔注意事项。2016-06-29受益人提出理赔申请,在总、公分公司各级领导的关注与支持下,分公司理赔人员快速审核材料,及时进行了系统受理并迅速审核提交,总公司签批人快速签批,不到一小时案件操作完毕,当天下午核实理赔款到账。

客户收到赔款到账的通知后特地打来电话表示感谢,称这样的理赔速度才是保险业的骄傲,也正是华夏速度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