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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财产保险)在中国保险业协会网站上宣布,经2018年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章程的议案》,再发行10亿股。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份比例全额认购现金,注册资本为50

此次增资,阳光财险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无新增股东。增资完成后,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仍分别95.83%和4.17%。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表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投资阳光财险的资金,源于其合法的自有资金,并非使用任何形式的金融机构贷款或其他增融资渠道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阳光财险成立于2005年,是主要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全国性保险公司阳光财险2018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阳光财险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91.68%、133.29%,风险综合评级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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