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过英国保险和美国保险的老铁基本统一认识——英国保险和美国保险怎么会比国内保险好?

保障和收益类,甚至赔偿服务都比国内好。

这是为什么呢?

坤鹏论保认为,这真的要看一看保险业发展史。

不读史不足以明事理,不懂史不足以辨是非。

别的国家保险历史有三五百年,而我们国家的保险历史只有三五十年,很多需要沉淀的东西,必须靠时间去积累,走不得任何捷径,讨不得任何巧。

大家都知道,保险起源于公元前2000年前的海上保险,从粗犷到精细,一直发展至今。

在此期间,有几个国家对保险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促进作用。

1. 意大利

近现代保险的发源地是意大利。

在11世纪后期,十字军东征以后,意大利商人曾控制了东西方的中介贸易,并在他们所到之处推行海上保险。

在14世纪中期,经济繁荣的意大利北部出现了类似现代形式的海上保险。

早期的海上保险只是口头缔约,后来才开始出现书面合同。

世界上最古老的涉及保险的单证是一个名叫乔治·勒克维伦的热那亚商人在1347年10月23日出立的一张承保从热那亚到马乔卡的船舶保险单。

这张保险单现在仍保存在热那亚国立博物馆。

但这并不是保险单,最早的纯粹保险单一般认为是1384年的比萨保单。

到1393年,在佛罗伦萨出立的保险单已有承保“海上灾害、天灾、火灾、抛弃、王子的禁止、捕捉”等字样,开始具有现代保险的形式。

第一家海上保险公司于1424年在热那亚出现。

随着海上保险的发展,保险纠纷相应增多。于是,1468年,威尼斯制定了关于法院如何保证保险单实施及防止欺诈的法令。

1523年,佛罗伦萨制定了一部比较完整的条件,并规定了标准保险单的格式。

2. 英国

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后,英国对外贸易获得迅速发展,保险的中心也逐渐转移到了英国。

1568年12月22日,经伦敦市长批准开设了第一家皇家交易所,为海上保险提供了交易场所,取代从伦马第商人沿袭下来的一日两次在露天广场交易的习惯。

1575年,由英国女王特许在伦敦皇家交易所内设立保险商会,办理保险单登记和制订标准保单和条件。

当时在伦敦签发的所有保险单必须在一个名叫坎德勒的人那里登记,并缴付手续费。

1601年,伊丽莎白一世女王颁布了第一部有关海上保险的法律,规定在保险商会内设立仲裁法庭,解决日益增多的海上保险纠纷案件。

17世纪的英国资产阶段革命为英国资本主义发展扫清了道路,大规模的殖民掠夺使英国逐渐成为世界贸易、航海和保险中心。

1720年成立的伦敦保险公司和皇家保险交易所因各向英国政府捐款40万英镑而取得了专营海上保险的特权,这为英国开展世界性的海上保险提供了有利条件。

1756-1778年,首席法官曼斯菲尔德搜集了大量海上保险案例,编制了一部海上保险法案。

1906年,英国国会通过的《海上保险法》规定了一个标准的保单格式和条款,它又称作为劳合社船舶与货物标准保单,被世界上许多国家公认可没用。

3. 美国

美国本身建国就比较晚,所以14世纪海上保险发展的时候,显然没有美国什么事儿。

在殖民地时代的美国是没有独立交易市场的,商人被迫在伦敦投保。

1721年5月25日,美国出现了第一家海上保险组织,由约翰·科普森在费城市场街自己的寓所里开设了一个承保船舶和货物的保险所。

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在费城举办,乔治·华盛顿发表了《独立宣言》,宣告美国独立。

独立战争后不久,1792年12月15日美国成立了第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北美保险公司,该公司出售60000股份,每股10美元,虽计划承保人寿、火灾和海上保险等业务,但最初只办理了海上保险业务。

1798年,又建立了纽约保险公司。

到1845年,美国约有75家经营海上保险的公司。在1845-1860年期间,美国海上保险业务发展迅速,该时期船舶总吨位增加了3倍。

为了扩大纽约的海上保险市场,1882年建立了类似劳合社的组织,由100多个成员组成纽约海上保险承保人组织。

4. 其他国家

在14世纪中期,海上保险已经是每个海运国家的一个商业特征。在美洲新大陆发现之后,西班牙、法国也进入对外贸易迅速发展阶段。

早在1435年,西班牙就公布了有关海上保险的承保规则及损失赔偿手续的法令。

1563年,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二世制订了安特卫普(地处比利时,当时为西班牙属地)法典,后为欧洲各国采用。

1681年,法王路易十四颁布的海上条例中也有海上保险的规定。此外,荷兰、德国也颁布了海损及保险条例。

5. 国内保险

相比之下,国内保险业发展就要晚得多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保险这种向百姓借钱的事情岂是皇帝能干得出来的?

所以几千年封建社会朝代更迭,皇帝换了一个又一个,没钱打仗的时候经常有,为此导致朝代更迭的事情也偶有发生,但向百姓借钱这种丢人的事情确实没得到发展。

直到1805年,英国保险商出于殖民的目的向亚洲扩张,在广州开设了第一家保险机构,称为“谏当保安行”或“广州保险会社”。

1835年,在中国香港设立保安保险公司(即裕仁保险公司)。

1845年,在上海开设了“永福”、“大东方”两家人寿保险公司。

在外国保险势力急剧扩张的同时,民族保险业也脱颖而出。

19世纪70年代又有扬子、保宁、香港、中华、太阳、马勒等保险公司。

到20世纪前,已形成了以上海为中心,以英商为主的外商保险公司垄断中国保险市场的局面。

在此期间,中国也诞生了一批自己的保险公司。

1865年5月25日,中国人自己创办的第一家保险公司“义和公司保险行”在上海诞生,打破了外商保险公司独占我国保险市场的局面。

此后相继出现了一批民族保险公司,包括保险招商局、仁和水险公司、济和水火险公司,安泰保险公司、常安保险公司、万安保险公司等。

仁和水险公司与济和水火险公司后来合并成仁济和水火险公司。

1865年-1911年间,华商保险公司已有45家。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日保险在国内势力迅速扩大,形成了以英、美、日为主的多国势力控制中国保险市场的局面。

据1937年《中国保险年鉴》统计当时外商保险公司及其代理机构设在上海的共有126家,而华资保险公司仅有24家。

中国每年流出的保费外汇达235万英镑,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75%。

虽然国内近代商业保险也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但始终没有得到较大发展,包括建国初期,虽然阶段性恢复了保险业务,但中间也是断断续续,这其中的原因相信大家也清楚,坤鹏论保在这里就不赘述了。

1979年才逐步开始恢复保险业务,但这其间基础工作比较多,所以直到1986年,国内保险才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股价制保险公司相继成立。

1985年3月3日颁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保险业法规。

1992年美国友邦在上海设立分公司后不久,中国银行颁布了《上海外资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

1995年6月30日,《保险法》正式颁布,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再往后的经历,坤鹏论保就不细说了。

新中国保险业从恢复到现在一共也才四十年时间。

在这四十年里,陆续颁布了各种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则,也逐步成立了全国性、区域性的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

从蹒跚学步到茁壮成长,国内保险业用四十年走过了前人上百年的路。

但毕竟历史积累不够,相比英国、美国等国家几百年的保险历史,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也有很多人感觉,大陆保险不如香港保险。

确实如此,香港由于历史原因,各个行业发展更多需要参考英国,所以香港地区的保险也要比大陆完善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