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6月1日开始,菏泽市无雇佣个体营业者、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者(以下简称“灵活就业者”)从核定征收模式调整为自主申报模式。

缴费流程如下:

  一、参保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通过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原渠道办理。

  二、应缴费额申报

  实行“灵活就业人员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模式,需要灵活就业人员向税务部门办理缴费申报,确定应缴费额。

  三、费款缴纳

  (一)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移动办税平台、自助服务系统(部分县区提供)、银行柜台或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服务窗口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缴费凭证与缴费明细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进行缴费查询、缴费票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打印,可通过人社、医保部门的渠道进行缴费明细查询和打印。

  (三)费款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需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应先按照社保、医保部门的规定办理补缴核定手续,再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移动办税平台、自助服务系统(部分县区提供)、银行柜台或到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服务窗口缴纳费款。

  四、费款退付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费退费的,由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服务窗口受理申请材料,经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理退费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注意事项。灵活就业人员在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可自主选择缴纳月份,注意选择应缴费月份,避免缴费月份重复。

2.咨询事项。对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拨打7712366服务热线。获取更多政策解答,请关注“菏泽税务”、“菏泽人社”、“菏泽医保”微信公众号。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1.山东省税务局灵活就业人员微信公众号社保费缴费操作手册

2.山东省税务局灵活就业人员支付宝社保费缴费操作手册

3.山东省税务局灵活就业人员微信小程序社保费缴费操作手册

4.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费操作手册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