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的很多保险方式是微信、官网、支付宝等,但对于保险合同,有基本的电子合同或纸质合同。

不过对广大年轻的消费者来说,电子合同更有青睐,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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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电子保险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很多投保界面是这样简述的:

本产品为网络销售,仅提供电子保险合同(简称:电子保险单、电子保单),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也将作为理赔的依据。参考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即电子保单视为书面形式的合同。


电子合同的基本格式?

我在“某保”上拿到了一份合同,基本如下:

1、保单资料

基本的投保信息,险种信息,缴费信息,生效时间信息等。不多赘述。

保单资料

2、健康告知事项

健康告知询问

3、特约约定

特约约定

4、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

5、产品费率表

产品费率表

不是每个保险合同都有产品费率表附加。

6、服务指南

服务指南

上述2、3、4为重点、逐一去阅读的。


下次讲解《保险法》《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