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保监会《关于更名设立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进行集团化改组的批复》(保监许可证(2016) 816号)批准,原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保险集团”),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保险集团”)

作为集团化改组的一部分,原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地产”或“上市公司”)股票已变更为由泰康人寿有限持有(以下简称“本次变更”)。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举牌上市公司股票》等相关监管规定,现将本次变更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基本要素

注1:本公告提及的交易日为泰康保险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毕保利地产相关证券账户更名的日期。

二、主体信息

1.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净资产、偿付能力充足率

本次变更为集团化改组的一部分,不涉及新增投资或资金运用。

2.关联方及一致行动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泰康保险集团、泰康人寿有限与泰康资产构成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之间并未签署一致行动相关约定。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泰康保险集团、泰康人寿有限与泰康资产构成关联方。

三、金额和比例

本次变更为集团化改组的一部分,不涉及新增投资或资金运用。

四、交易方式

本次变更为集团化改组的一部分。2017年2月16日,泰康保险集团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证券账户变更并取得变更回执,原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对应保险产品证券账户均已变更为泰康人寿有限对应保险产品证券账户,原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保利地产股票转为由泰康人寿有限持有。

五、资金来源

本次变更不涉及资金运用。

六、管理安排

1.管理方式

本次变更后,泰康人寿有限仍将本投资纳入股权投资管理。

2.向保监会报告情况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6月21日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报了《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报告》(泰康资发[2016]241号)及其他相关文件。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24日

股票名称 保利地产

股票代码 600048

交易日 2017年2月16日(注1)

上市公司公告日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