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2月5日今天,中国保监会辽宁监督局公布了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存在向监管部门报送虚假报告、虚列营业费用及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2017年6月22日,该分公司上报《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关于开展销售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的报告》(信泰辽发〔2017〕50号),称在自查自纠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未召开过任何形式的产说会。该报告与事实不符。

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经营期间,该分公司虚列营业费用96.35万元。

2013年3月至2017年7月经营期间,该分公司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王哲实际负责下辖锦州中心支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016年7月至2017年9月经营期间,该分公司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徐传玲实际负责下辖本溪中心支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该局决定对此公司处以罚款共52万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警告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