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记者从广州市人民社会局获悉,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正在对外征求意见,新办法计划大幅提高保险人待遇水平,同时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标准也在稳步提高。

据悉,待遇的提升有望让小孩、学生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受惠。对于修订内容,广大市民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住院报销比例提升,住院起付标准降低

自2015年1月实施《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将于今年12月底有效期满。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3日,新修订的办法(下称“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此次修订的最大亮点是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待遇水平,包括降低住院起付线标准及提高住院报销水平。

  • 住院起付线标准“打五折”(单位:元)

  • 住院报销比例分两级跳

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在三级医院的住院待遇标准对比(单位:元):

非就业人员及老年居民等在三级医院的住院待遇标准对比(单位:元):

筹资标准提高0.55个百分点

在待遇大幅提高的同时,筹资标准也需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由政府财政资助和居民个人缴费组成。而对于符合市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困难人员,个人还不用缴费,由市医疗保险救助金代为缴纳个人参保费用。

  • 总的缴费率拟由1.87%提升至2.42%,提高0.55个百分点。

  • 在校学生2019年至2021年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为:个人为0.73%,财政为1.69%。

  • 其他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为:2019年个人为0.73%,财政为1.69%,2020年个人为0.85%,财政为1.57%,2021年个人为0.97%,财政为1.45%。

市人社局表示,剔除缴费基数(即: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算术平均数)每年约10%的自然增长:在校学生2019年个人缴费比上年度月均增加约6元,2020年起个人缴费率不增加。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2019年比上年度月均增加约6元,2020年起比上年度月均增加约4元左右。

与此同时,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根据测算,未来四年预计各级财政总体投入达124亿元。

2018年筹资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

根据征求意见稿,新的筹资标准拟从2019年开始执行。2018年虽然大幅提高了住院报销比例(总体增幅近10个百分点),但2018年筹资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即个人按199元征收,财政不低于478元/人。2018年当年支出不足部分从城乡居民医保历年结余基金中支出,个人不需补差。

新生婴儿待遇“追溯期”更明确

新政还对其他方面进行了修订,其中征求意见稿拟将原表述“新出生婴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参保”修改为“新出生婴儿在出生次月起6个月内参保”。也就是说,新生婴儿在出生后次月起6个月内参保缴费的,就可以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还包括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待遇。此次修订还增加了对生育产检选点内容的有关表述,即“产前门诊检查选点及改点手续参照普通门诊有关规定办理”。

文/表:广州参考·广州日报记者 何颖思广州参考·广州日报编辑 唐欢